本帖最后由 鱼鹰 于 2010-2-28 11:53 编辑
春天是迷人的,尤其是在假日的中午,在离家不太远的郊外,风和日丽,我和她结伴行走在幽静的小路上。
身旁的柳树早就绿叶低垂,绿茸茸的野草生机勃勃,染绿了路边的埂坝和沟渠。远处田野中的油菜花金黄一遍,在春天的背景下,更显得气象万千。近处桃园的花儿朵朵,在花丛中能见到几位情侣,似在留影似在嬉戏。无论是远景还是近处,在这天和地之间,在这绿的世界里,我和她好似行走在一幅山水画卷之中。我舒展着身子,呼吸着带有花香的空气,让我觉到心情舒畅,让我感到精力充沛。
我和她很少说话,但我俩心里无时无刻不在依偎低语。
是她发短信要我来的,说是想我了,说是好久没有闻到我身上的烟味儿,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其实上次分手才十来天。我知道她的心事,她就是这么一个人,我十天或半个月不去会她,她就像丢掉魂似的来找我。我每次只能顺从,每次都是带着激情的心情伴同着她,按照她的思路行事,从上到下,从里到外为她服务,直到她心花怒放,乾坤颠倒。说心里话,我是很爱她的,十多年来,我和她就是这么秘密地、暗渡陈仓地一路走来。在我心深处,这条小路是我俩风情勾通的纽带,云雨媾合的处所。
她递给我一包上好的烟,并说她一夜未睡,好想我去她那指定的处所。她的脸色菲红,双眸中闪着激情,嘴角上挂着一丝责问,眉宇间温藏着缠绵的得意。我挽着她的腰轻捏着她的手,品吸着从她衣领内飘散出来的香水味儿。她懒散地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有意用肩头磨着我的前胸,并很妖气地说她昨晚多么多么的想我。她的肩头虽隔着衣服,但我依旧能感到她那润滑的肌肤,能体会到那熟悉的体温。
我冲她笑笑:“等不急啦!”
“你不也一样!”她笑得很灿烂。
我比她大几岁,三十来岁时就认识她,从那肉体上的接触起,我就觉到她与别人不一样,她的爽直、坦诚,对爱的追求,对性的向往,用她的话说叫爱吃辣椒的人改不了口。人没有来世,只有这生,从她喊我哥哥的那天起,我就从她那双眸中看到一个女人的内心世界,同时我也爱上了吃辣的口味。
我从未把她看成是品行不正的女人。她说自从她男人因不能行房事,便只好出来寻找目标,她说她很爱她的家,爱她的女儿。她男人在工作上很能干,她很看重他,她不愿破掉那个家。她说她是没法子,她并不是天生就淫荡,并不是开门拉野汉子上床睡觉的女人,她搭上我只是心深处的一种需求,她需要我的力量,需要那种电闪雷劈、地动山摇的感觉,她不愿过那种没激情的生活。她在外人面前或是在单位里,尽情地扮演着家庭幸福的贤妻良母的样子,言语中处处赞美着丈夫的伟岸与能干,但有谁知道她内心的苦楚呢,又有多少人知晓她有名无其事的夫妻生活。
她仰起脸望着我,那双眼是那么动情,在爱的情趣上是那么妩媚,我爱上她是从这双眼开始的,那目光像一无形的丝线,引领着我走进她的内心世界。
我知道在她内心只有两个男人,一位是她的丈夫,另一位就是我这相濡以沫的黑脸汉子。
她说过潘金莲是位很可爱的女人,同时也很不幸,潘的错就在不该害死那外形丑陋的武大郎,让人咒骂一世,她要是潘氏也会爱上西门庆的。也许她说的对,爱与性是人生的双行线,永不相交,永不分离,女人不能没有男人,她不能没有我。我俩的相爱在道德上看是奇异的,背叛了各自的家庭,用俗话说就是偷鸡摸狗,男盗女娼,这种往来无需用更多的语言来解释。但,不是我们要走上这条路,她同潘金莲不同,我也不是西门庆,我俩的往来更不是肉体上的滥交,在爱的另一头都有各自的小天地。我俩的私情就像花儿离不开水土,秤杆离不开秤砣,我也同她一样,除老婆和她之外,没有其他女人。我俩的私会也许算得上是一种缘份。
我捧起她的脸,吻着她的前额,吻着那熟悉的嘴唇。
“哥哥,去我那吧——”她望着我,很迫切地说。
我冲她点点头,牵着她的手朝前走去。
这条小路在我心里很长,似乎没有尽头……
注:怕有人说我下贱,我称此篇为小说。当然,我常把小说和散文混起来写,骗得好友的兴趣,其实我的感情生活没有那么多的“丰富多彩”。自从96年在新浪开设餐厅后,就要写点东西,我这人不会写诗作词,只会编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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