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道具 举报
引用第20楼laoba于2008-11-30 08:59发表的 : 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立即动手回复,因为我生怕迟到的回复不能使更多的人领悟你的圣明,以至使这等网上少有的好贴就此轮沉,我担不起这样的罪名!更加重要的是,能在如此重要、精辟而又生动的贴子后,留上自己的网名,这对我的生命,以及我的家庭,乃至我所处的社会中是多么荣耀的一件事啊,请您高贵而又宽容的心,能够原谅我的这点小小私心!
引用第23楼幽梦于2008-11-30 21:45发表的 : 狐姐这是抛玉引砖哪!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