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洪会娟

2000年,十八岁那年!作者:洪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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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8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几真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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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9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64楼lucky2006-07-18 21:17发表的“”:
会姐:
    不知道你现在过的怎么样?很多时候想给你打电话,但是又怕打扰你工作!上次你给我发的那张照片看出你变了,真的不忍心再看见你那么辛苦了,答应我,好好保重身体!给我电话:等你
小伙子,谢谢你关心我,姐不叫!没礼貌!但是嘴巴不要过于甜哦,不然,人家要误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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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9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祝洪总 生意兴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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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9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八岁 就出来独自闯荡  真是不容易啊.想想我也是十八岁却是没有如此的胆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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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9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洪会娟和我不是郭靖的经历,感觉我还是挺幸运的,我也是太湖人,在太湖读的中专,三年都没读完就来广州工作,校长帮我找了份工作,刚开始也是因为对广州不熟悉,就服从了校长的安排,一年后,对广州有点感觉的时候就自己出来找工作,直到现在,我在一家公司做销售。
  其实,当然你踏上这个社会的时候,你就得做好心理准备,毕竟这个世界是残酷的,没有自己心中想得那么理想,而且现在竟争力也很厉害,“你不吃人,人就得吃你”。
  我今年也才18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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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21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的一再关注与支持!我真的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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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21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70楼susanhulan2006-07-19 17:27发表的“”:
看到洪会娟和我不是郭靖的经历,感觉我还是挺幸运的,我也是太湖人,在太湖读的中专,三年都没读完就来广州工作,校长帮我找了份工作,刚开始也是因为对广州不熟悉,就服从了校长的安排,一年后,对广州有点感觉的时候就自己出来找工作,直到现在,我在一家公司做销售。
  其实,当然你踏上这个社会的时候,你就得做好心理准备,毕竟这个世界是残酷的,没有自己心中想得那么理想,而且现在竟争力也很厉害,“你不吃人,人就得吃你”。
  我今年也才18岁啊!!!!

你好!你是幸运的,但是多变的社会是需要自己有足够的勇气去面对身边所发生的一切,要有坚强的心理做后盾!不管你的学历是高与低,出生在城市还是农村,只要你大胆的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这样的话,不管走到哪个城市都会有属于自己的一席之地!我所说出的这些话,都是我闯荡社会多年所得来的经历!
  相信我,没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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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1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大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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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22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73楼阿龙2006-07-21 11:15发表的“”:
支持楼主.大美女
谢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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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2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会娟
这帖子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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