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太湖县志》记载,民国年间太湖县为避长河水患,国民党政府县治曾经一度搬迁至岔路口。该县治系民国三十 年筹建,民国三十三年元月完工,时建有厅堂、楼阁、住宅共160余间。根据当地老人反应,原县治地点即现在苗圃大院内。
我于十多年前在县苗圃园场内一石桥上即发现有两块石条,上面有题刻,由当时国民党县长隆武功题写,题刻为:
旧城伏水患危机追百十年建议卜迁来因地制宜 喜成功留纪念民国三十三年
新治树清风模范亿万辈莅兹作宰其各急民之务咸邀载道颂贤明隆武功
该碑刻所记载的即搬迁新县治这一举措,时任国民党县长隆武功为表彰自己的功德,立碑志事,以便自己名垂千古也!抗日战争胜利后,隆武功因贪污罪被合肥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公权20年,所得财物没收,民国三十五年(1946),被合肥地方法院依法判处死刑。这也是他 没有预料到的。
苗圃园场内一小桥
小桥近景
园场树苗
园场树苗
县苗圃门前
县苗圃院内
县苗圃院内
题刻近景
题刻近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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