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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关于举办花亭湖旅游摄影大赛的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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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3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举办花亭湖旅游摄影大赛的启事

为充分挖掘花亭湖秀丽的自然美景和丰富多彩的人文景观,借专业摄影人的敏锐眼光和独特的视角,以图片的形式直观地向世人展现花亭湖春夏秋冬四季景观的风采,由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中共太湖县委 、太湖县人民政府主办,花亭湖风景区管理处、太湖县旅游局承办,安庆市摄影家协会、太湖县文联、太湖县摄影家协会协办的花亭湖旅游摄影大赛将于10月下旬在花亭湖风景区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赛办法:

凡是于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之间在太湖县境内拍摄的作品均可参赛。

为方便广大参赛者创作,组委会将举办2次集中拍摄活动(具体活动安排见附表)。愿意参加者请于10月25日前报名,每次活动交报名费180元(参加者出发地到太湖县的车旅费不在内),用于拍摄活动的组织和参加者拍摄期间的食、住、行、人生意外保险、门票等。

不参加集中拍摄活动的自由创作者,来花亭湖景区进行拍摄创作,须到花亭湖风景区管理处登记注册,交纳20元注册费后,领取摄影采风证件,凭证享受所有门票免费政策,至本次摄影比赛征稿截止前有效,征稿结束证件自行失效。



二、比赛规则:
(一)自由创作,自由参赛,集中颁奖。专业摄影人士、业余摄影爱好者、旅游者拍摄的能反映花亭湖山水风光、风情风俗的作品均可参赛。

(二)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数量不限,作品一律制作成10英寸,组照可为8英寸,但应有4-6幅(用胶带连好顺序),勿装裱。建议数码相机尽量用最大数据拍摄,用胶片拍摄应扫描刻盘。
(三)参赛作品应当是一次性拍摄完成的作品,对画面修改仅限于修饰作品的微小瑕疵,不允许改变一次性拍摄的画面内容。评选结束后组委会将对入选作品的影像原始性和创作时间进行复查,被证实有违反参赛规则的,一经发现,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四)所有作品必须填写标题、作者真实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地点等资料。
(五)主办单位有权将入选作品用于宣传、编著出版物、媒体报道等,不另付稿酬;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与组委会无关。
(六)本次作品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认可本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七)作品截止日期:2008年12月31日,邮寄的作品以邮戳为准。

(八)为加大景区宣传力度,获佳作奖以上的作品将在华东地区相关媒体上刊载。

(九)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三、评审办法:
由组委会组织资格审查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审查,由著名摄影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奖,其中佳作奖以上同一作者不重复评奖。
四、奖项设置:

特级佳作1幅,稿酬6000元;
高级佳作4幅,稿酬各3000元;
佳作8幅, 稿酬各1000元;
入选作品80幅,稿酬各200元;

五、作品寄送地址:
安徽省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区管理处宣传科(太湖县新城龙山路舜华大厦四楼),联系电话:0556—4189744

联系人:罗建国13905565931 胡亚琴13505631199

邮编:246400电子信箱:ahthxlyj@163.com



附:集中拍摄活动日程安排表



花亭湖风景区管理处

二00八年十月十二日


原帖见http://www.taihulao.com/dispbbs.asp?boardid=148&Id=79280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3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在政府论坛看见这个帖子,家园里色友不少,刚刚成功举行"一方杯"蔡家畈秋色有奖摄影比赛,这个活动也可以组织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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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3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
在宣传上的投入,可以说是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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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3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积极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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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3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望大家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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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3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奖恩太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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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3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有等到看照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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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3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锁或许长时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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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5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看情况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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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7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雷报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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