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曹大帅

论坛版主真的很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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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0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说来,这个版主确实不太像话,至少气量太小。
版主水平低一点没关系,大家都可以谅解。但极个别版主水平低又目中无人那就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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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0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话慢慢说撒,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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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0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话好说嘛,不要生气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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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0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有话好好说。但删贴子要有相应的解释,给大家个明白。我也发现有些帖子被删掉一部分,但又保留一些,让人半天都看不明白,这样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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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0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发帖慎重,删帖更要慎重,个人觉得无碍法律、法规或不良言论的帖子,还是不删的为好,大家有什么事情请协商解决,互相体谅。共同维护好良好的太湖家园环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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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0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哦,你发了不该发的帖,只有这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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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0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们国家哪有言论自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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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0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更不用说在太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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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0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额好象昨今天都有,希望能好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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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1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楼曹大帅于2008-10-10 19:11发表的 :
我发了两个贴 :
第一关于辞去珠三角太湖老乡会秘书职务的申明(原因我比较忙)这有什么不妥,为何要删除.删除了也吧,没有任何说明和通知,就其电话沟通,挂我电话,牛吧!!!
第二 正是上叙原因我电话珠三角太湖老乡会秘长,也挂我电话,所以我发贴以后退出家园网,不许任何人发有关我的照片和名字,也删了.
真不明白,什么叫言论自由,我违法违规了吗?
可怜啊只好躲在此处问问太阳冰同志!!!!


呵呵! 首先说一下,楼主讲的哪个斑竹应该是我!
看来楼主动气了! 既然楼主按照我的意思到站务管理区这里来了! 那就应该把话讲的再明白些!,没必要把意见和想法迁怒于我。也不可只说一半或歪曲事实! 我们还是朋友、甚至可以说是兄弟,完全没有必要为了一些吃力不讨好的工作伤了感情。
我也来做下说明,免得网友们误会!

1、删除楼主的第一个帖子,电话里头我有非常清楚的说明: 关于辞去乡友会秘书职务,这是乡友会秘书处和乡友会领导们考虑的事情,感觉放到家园论坛里面来确实不妥,如果楼主真的要辞去乡友会秘书一职,完全没有必要发帖出来!因为你不是跟太湖家园辞职,我不知道楼主发这帖是什么用意! 当然,我还是尽力的给你说明,解释,但好像当时你很生气,是你先挂的电话哦!我敢肯定------我绝对没有挂你的电话、那是对人的及不尊重!

2、删除你的第二个帖子,我有用站内信通知楼主!开始没有对楼主的帖子进行删除,我还回了两帖;最后乡友会理事,副会长等领导给我反馈,综合考虑,觉得在珠三角乡友会版块放楼主义正严词的“声明”,地方太小,应该放到站务管理区更合适,因为楼主讲的是整个家园里不能发楼主的照片和名字,光在一个乡友会版块恐怕难控制整个家园里没有楼主的照片和名字,所以就通知楼主到站务管理区来说明,免得真的追究法律责任了,那样就不好了!如果是开玩笑的,那就是水帖,应该出现在水区里面--

综合两个删除的理由,都不符合珠三角乡友会板块的内容涵盖范围!
也许的确我删除的不正确,那么请楼主见谅;跟楼主说声:对不起!

以前你也是斑竹,应该知道斑竹是纯义务的工作,讲难听点完全就是吃力不讨好!就像在乡友会工作一样,完全是拿着个人的热情,拿对太湖的眷恋,积极地为网友,为乡友们做贡献!我从来就没有觉得我牛,认识我的人,了解我的人很清楚这个事实!我们都是远在他乡工作!能走到一起,能认识本来就是缘分!现在为了这点小事情整得像挺严重似的,我很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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