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文明城市、县城评选揭晓
5月5日,记者从省文明委了解到,我省首届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乡镇评选活动揭晓,合肥等8个城市荣获“安徽省首届文明城市”称号。
首届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乡镇评选活动,极大地促进了各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涌现出一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县。经过评选,省文明委决定授予合肥市、淮北市、马鞍山市、铜陵市、黄山市、芜湖市、池州市、蚌埠市8个市 “安徽省首届文明城市”称号;授予铜陵县、当涂县、繁昌县、蒙城县、歙县、宁国市、太湖县、桐城市、青阳县、怀远县、芜湖县、天长市、凤台县、霍山县、无为县15个县(市)“安徽省首届文明县城”称号;授予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等38个乡镇“安徽省首届文明乡镇”称号。
此外,省文明委还授予安庆市等8个市 “安徽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授予庐江县等19个县(市)“安徽省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称号,授予合肥市瑶海区磨店乡等59个乡镇 “安徽省创建文明乡镇工作先进乡镇”称号。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