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者把德育的内容划分为三个级态:日常行为规范、伦理道德原则、信仰价值追求。他这一划分又是类比于他人对于人类价值取向的三个级态而做出的,即经验价值取向、规范价值取向、终极价值取向。该学者认为,我们现在的问题在于我们把过多的注意力放到孤立的日常行为规范上。这不仅表现为我们的德育拘泥于日常行为规范的授受,而且表现为我们将德育归结或等同于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只有从终极价值取向出发看规范价值取向,规范价值取向才有价值上的根基;只有从规范价值取向看经验价值取向,经验价值才不致成为纯粹偶然的东西。最后,该学者的结论就是:走出这一误区的关键在于确立“信仰教育”的概念,在于确立信仰教育与道德教育的联系,从信仰教育的高度构建新的德育理念。
该学者的说法可以分为前后半部:前半部属于事实归纳描述部分,说的是我们目前的道德教育基本上停留在日常行为规范的授受上,缺乏对终极价值的关怀。后半部属于逻辑演绎推理部分,信仰教育理念的确立能够走出这一误区。我是基本赞同他前一部分的描述的:当我们从文革的共产主义口号式宣讲中走出来的时候,我们接触到的就是一个又一个的日常行为规范或守则。如《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分别在1981年、1991年、1994年发布。其后,又经历了几次修改补充。2004年的补充增加了诚实守信、加强实践、合作意识、创新意识、网络文明、安全自护、远离毒品等内容。但为什么要在行为中体现这些规范?并没有足够的理论论证和说服教育。长期的考试教育让中小学生得出来的结论就是:考吗?不考我就不学。为了应对这种逻辑推演,我们又搞起了一个又一个的道德知识竞赛,连大学教师都要应试《教师道德修养》。这种缺乏根基的道德教育弊病重生。很多人都误以为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我们的现代规范缺乏传统。在中华民族这样一个历史悠久的概念下,我们应该从传统中寻找到道德的轨迹。读经,不仅朗朗上口,也容易潜移默化。问题是,“经”与“权”在古汉语里面是一对无法分离的概念。我们的实践者却只看到了前者,以为只要能从经书里找到与现代道德规范相适应的教条,那么我们就可以在读经中读出一个道德中国出来。
该学者在随后的论文里把信仰教育划分为三个方面:宗教信仰、政治信仰和人生信仰。认为信仰对道德具有论证、聚合、圣化、补遗的四大作用。但作者在行文里又明显地意识到道德教育并不能等同于宗教教育、政治教育和人生教育。所谓信仰,一部分是信,怎样才能信?这需要在道理上讲清楚。这个道理是应当的道理。为什么应当?这就牵涉到一块无法论证的终极理由。这种理由只有仰视才可见,它是终极的,无法论证。于是信仰就有两大部分,一部分是能说得清楚的,需要充分的论证,一部分是说不清楚的,不需要论证。在中国的语境下,单提信仰,容易让人忽视“信”的前提,只存留“仰”的部分了。所以,当康德说:有两样东西,我们对它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所唤起的那种越来越大的敬畏就会充盈我们的心灵,这就是头上众星的天空和心中的道德准则。这个准则就需要人来论证,而不是仰望头上众星的天空。虽然,这种论证最终可能去寻找类似于天一样的终极存在。
所以,我觉得用“道德论证教育”取代“道德信仰教育”更能表达走出当代道德教育误区的途径。无疑,这种“道德论证”需要处理与宗教信仰、政治信仰和人生信仰之间的关系:它对终极的依据有宗教般的虔诚,但解决的却是人活生生的言语和行为问题;它的论证包括对政治正当性的论证。这种论证不仅在处处规范政治,也经常被政治寻章摘句地为自己论证辩护;它需要对人生“善”这一扑朔迷离的东西进行交代,但它衍生出来的却更多的是对人类行为做出一系列的有章可寻的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