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小村夜话

今天,我们携爱同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辛苦了,感谢!
我们一定要将这份进行到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21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让爱唤醒这个社会 帮帮小周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7楼小村夜话于2007-11-21 14:47发表的 :

常言道:予人玫瑰,手留余香。
我们会因为这份“余香”而“快乐”;
我们会因为给更多需要“快乐”的人送去更多的“快乐”,而获得更多的“余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21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一次,感动一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21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个建议,应改为是两名律师现场见证.在此,先谢谢小村夜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22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次次感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22 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
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22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村是个热心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2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我专门将这篇稿子和部分照片贴到“宁城一家”(太湖老乡群)了,许多老乡很是关心小周彤;刚好,最近他们要组织一次老乡聚会,他们表示愿意宣传此事,我们相信南京的老乡们一定会给我们带来喜讯,也一定会给小周彤增添一份希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22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8楼小村夜话于2007-11-22 19:31发表的 :
今天,我专门将这篇稿子和部分照片贴到“宁城一家”(太湖老乡群)了,许多老乡很是关心小周彤;刚好,最近他们要组织一次老乡聚会,他们表示愿意宣传此事,我们相信南京的老乡们一定会给我们带来喜讯,也一定会给小周彤增添一份希望!
谢谢小村GG的热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