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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别了 各位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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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30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多赢点,等你过05年!
发表于 2004-12-31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楼主要是 能够把签名改文雅一些,也许大家都能接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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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30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很难过..遭到排斥.偶会永远想念你的 那个谁..大家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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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30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吧,没人排斥你呀?!我们的论坛从来不排斥任何人,那怕有不同看法也是用商量的口吻说话,怎么你感到有排斥的意思呢?我看是误会了吧,兄弟,别走,和我们在一起多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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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30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9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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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31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弟弟,你又在闹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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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31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提点意见可以吗?我看,你应该把“想当年,顶风尿十丈, 叹如今,顺风尿湿鞋。”的签名改掉。不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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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31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看来和我同感的还有您呢。不过后来看到他说自己还不够18岁,也就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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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31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了啊?谁得罪你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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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31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记不起是我什么时候说过:“同样一句话,用‘说’的与用‘写’的效果是有很大的不同的。说有表情和音调来调味,写没有,因此听起来很舒服的一句话,如果只是干巴巴地写的话,就有可能会产生歧义”。
我想楼主是否也是因为只“看”而产生歧义,然后觉得自己被“排斥”了呢,我想应该是的。
因此希望楼主看到我用冻的发抖的手在冰冷的键盘上打出以上这段话后,再回到家园神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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