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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叫卖“超级女声”商标,底价1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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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2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友叫卖“超级女声”商标 律师:非恶意抢注
  早在2005年4月8日,天津某大学老师牛文礼就通过一家商标注册公司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超级女声”的中文商标,并于当年6月16日被国家商标局受理。

牛文礼注册“超级女声”商标的申请受理书
超级女声虽已落幕数月,但与之有关的新闻却不断。近日,有网友在天涯社区发帖声称,自己早于超级女声主办方天娱公司和湖南卫视,申请注册“超级女声”的相关41类商标,其中包括娱乐竞赛类,并被天娱问价。编者随后留下联系方式,昨日终于与这名ID为“kasx”的网友联系上,并了解事件的整个过程。

经了解,这名网友真名叫牛文礼,目前在天津某大学当老师。早在2005年4月8日,他就通过一家商标注册公司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超级女声”的中文商标,并于当年6月16日被国家商标局受理。

牛文礼称,他所申请注册的商标包括十个类目:教育;组织竞赛(教育或娱乐);摄影;图书出版(广告宣传册除外);提供电子出版物(非下载的);节目制作;录像带发行;娱乐;(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录影棚。“根据商标局的资料我申请在先,‘超级女声’是我独创的文字”,他说,一旦申请获得通过,“天娱就不能办超级女声!”

编者在中国商标网(http://sbcx.saic.gov.cn/trade/index.jsp)上查询看到,“超级女声”商标的申请注册情况的确如牛文礼所说。据了解,按照一般的情况,谁先申请,商标权就归谁所有。

早在去年开始,牛文礼就曾多次与天娱公司和湖南卫视进行接触,商谈这一商标的使用和合作的事宜。一开始他报出了500万的价格转让这个商标注册权,但对方没有接受。近日,天娱方面一名姓金的负责人在电话里要他重新开价。因此,他才在网上发了这个帖子,希望网友给建议。

编者采访了负责为牛文礼处理相关事务的天津瑞桑律师事务所蔡律师,蔡律师表示,一旦牛先生的商标权利落实了,根据我国商标法,天娱应该立即停止使用“超级女声”标识,如果后续继续使用,必须承担侵权责任。

时报网谈录 “天娱公司主动向我问价”

信息时报:为什么会想到注册“超级女声”

牛文礼:“超级女声”这个词其实很普通,我也只是灵感闪现,我认为互联网时代人们需要更多的情感,女性的丰富情感更能够引起人们的关注,所以我想试着办一些大众化的唱歌比赛。当时我已经申请注册了,才知道湖南卫视在办这样一个电视版的节目,我觉得很惊讶,就好像两个朋友生日碰到了一起一样。

要办网络“超级女声”

信息时报:注册之后打算用这个商标做什么?

牛文礼:我的资金比较少,所以打算从互联网着手,创办超级女声网络版。目前我已经建了一个“超级女声网”(www.v-ent.com.cn),准备组织开展相关的网络竞赛。

“申请在先就是我的”

信息时报:你所申请注册的商标类别对天娱和湖南卫视的“超级女声”有什么影响?是否会构成他们侵权?

牛文礼:我已经为“超级女声”相关的服务类别进行了商标注册保护,申请日期为2005年4月8日,申请号4590759,申请的商标类别是41类,包括十个类目:教育;组织竞赛(教育或娱乐);摄影;图书出版(广告宣传册除外);提供电子出版物(非下载的);节目制作;录像带发行;娱乐;(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录影棚。国家商标局2005年6月16日受理该申请。根据商标局的资料我申请在先。

根据现行《商标法》,先申请先拥有权利,即我将拥有商标的所有权。根据我对超级女声网络版服务的定义,41类是核心的服务商标类,我保持了申请在先。因为“超级女声”是我独创的文字,我聘请了相关的律师保护相关权益;根据2006年8月21日的商标审理情况,预计2007年12月左右我的商标才能进入为期三个月的公告期。进入公告期以及后续异议复议的时间会相当长,预计异议为6个月到一年,复议为六个月到一年,诉讼预计要进行2年到3年。

与天娱多次接触未果

信息时报:你和天娱、湖南卫视是否就此事有过接触?

牛文礼:是的,从2006年4月开始,我就尝试与天娱公司他们接触,希望可以认真谈谈商标合作方面的事情。一直到今天,我还在做着努力。但对方一直没有任何正面的回应。这期间我发了数十封邮件给对方的负责人,也直接用电话和天娱公司法务部的负责人进行过沟通,就是最近该负责人在电话里让我开个价的。

其实我很支持民族企业的,国内像天娱这样的企业并不多见,国内的企业成长很不容易。

心理底线是150万

信息时报:你转让这个商标注册权的底线是多少?

牛文礼:开始我报了500万,但对方没有接受。为这个商标我已经付出了很多,我的底线不低于150万元。

信息时报:目前你还没有真正拥有商标的使用权,只是被受理,不担心最终会被否决吗?

牛文礼:我聘请了一个专门的法律顾问蔡律师,也咨询了相关的商标专家,他们都表示:先申请者拥有商标的权利,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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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3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聪明!
领先一步,才能先碰触到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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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4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赶紧注册快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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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4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子牛于2007-07-14 09:47发表的 :
哈哈,赶紧注册快男
现在注册商标比以前难多了,要与你营业执照上所经营的项目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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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4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学注册的“龙山夜雨”也不知道能卖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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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15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可有好的创意商标,也去抢注一个,一本万利啊,哈哈,
太湖有位商人就是靠抢注买卖商标成就了自己几百万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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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9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一方于2007-07-15 10:00发表的 :
楼上,可有好的创意商标,也去抢注一个,一本万利啊,哈哈,
太湖有位商人就是靠抢注买卖商标成就了自己几百万的资产
是吗,那在你那注册一个商标需要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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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20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答楼上朋友,有关商标注册情况,我在QQ答复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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