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43楼曹大帅于2007-07-06 10:07发表的 : 在太湖啊,没有办法去,深圳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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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51楼太阳冰于2007-07-07 15:04发表的 : 这次活动是一方版主倡导的,我作为管理员没有理由不支持,感谢一方和杨柳岸。
引用第52楼天下于2007-07-07 16:35发表的 : 哎,一声叹息.............
引用第53楼小丑鱼于2007-07-07 16:42发表的 : 是要死不呆?好好的还要叹一口气~~~~
引用第55楼小丑鱼于2007-07-07 16:51发表的 : 难怪,恩得鬼打滴果还意犹未尽哦~~~~~~~~~
引用第56楼子牛于2007-07-07 16:52发表的 : 还要准备发言稿,我不带那东西。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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