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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将有重大调整 先抢注再卖钱玩不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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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7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抢注一个商标再卖个好价钱,近年来成为某些人的生财之道。但是,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即将开始执行的《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这种生财之道很快就不能再继续了。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将受到一定的限制:一是身份的限制,二是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范围不能超出营业执照中所核定的范围。《注意事项》的出台引起热议是正常的。不论是支持还是反对,有一点应当是相同的:商标注册申请必须规范,“商标抢注”再不能成为一种职业。
   
   “商标局的几条‘注意事项’,在社会上炸开了锅!”一位商标界人士迫不及待地向记者报料了商标局限制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的消息。
    “注意事项”规定,必须是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农村承包经营户等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才可申请注册商标,且商标注册申请的范围,必须以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这意味着,自然人的商标申请、商标转让将不能如往常那么随心所欲了。
   
   “注意事项”的确像一瓢冷水浇进了热油锅。有人指责商标局颠覆了商标法允许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的法律原则,有人则对商标局的新政拍手称快,甚至认为“出台太晚。”
发表于 2007-2-28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展中规范,规范中发展!自然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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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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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1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发布之日(2007年1月3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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