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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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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31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竟然贴不上!

关于\"女民工刮花丰田车遭暴打 倒地后头颅被碾碎(图)\"贴子被删 请thhome给个说法!

这是实事!我认为并没有违反论坛管理规定~~ 也未违反法律规定! 为什么删除 请给个说法~~

以前删贴都有个理由 我认为我也够配合管理员的管理 但今天没给我任何通知就删除我的贴子

请给个说法~~

家园难道是真的如以前网友所说的胡乱删贴吧  如果这样 我认为你不配做管理员!!!

另: 本贴加贴在管理区!
发表于 2006-12-31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兄弟我来顶一下喽!我觉得应该给个说法,我以前也有过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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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1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现在在想为什么有那么多同学离开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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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贴如下:

昨日上午9点20分左右,增城市新塘镇汇美西路路口,42岁的湖南女民工张小英过马路时,因手里的铁锹碰到了一辆白色丰田车车尾,被车主拖到路边连扇两耳光倒地。不想惨剧随之发生,张小英被一辆缓缓行驶的货车后轮压住头颅当场惨死。记者昨日从警方获悉,目前相关当事人和目击者也都到公安机关配合警方作调查。  

  


  马路上留有点点血迹

  “太惨啦,一妇女在车轮下压死!”昨日上午,报料人称,增城市新塘镇汇美西路路口,一名50多岁的丰田车车主,因为一名妇女用铁锹刮花了他的车尾,就扇了人家两耳光,纠缠之中妇女倒在一辆货车的后轮下,当场被车轮压破头颅,惨死在现场。

  昨日中午1时多,记者赶到事发现场增城市新塘镇汇美西路与汇美增路交叉口一个名叫粤昌布行的商铺门前,只见马路上留有点点血迹,一件白色T恤上满是淤血。“就在这个布行门前!”一看到记者采访,现场一大批群众立即围了上来。

  “车主连扇她两耳光”

  一名陈姓先生说,他是整个事件的目击者。据他介绍,昨日上午9时10分左右,一辆白色丰田车“嘎”的一声停靠到粤昌布行对面的通信店门口。几分钟后,张小英手拿铁锹从通信店门口走到马路对面去做工。过马路的时候,丰田车车主就从车上走出来,怒气冲冲地上前去,两个人说了几句,陈先生说他也没有听清楚,随后,就看到车主一把抓住张小英的衣领,一直朝马路一边拖。

  陈先生说,车主身高超过1.7米,而且比较胖,而张小英身高在1.5米左右,显得瘦小。车主一把抓住张小英,就“如同老鹰叼小鸡”,显得毫不费力。过了马路,“啪!”的一声,车主甩手就给张小英一记响亮的耳光,张小英还没反应过来,又是“啪!”的一声响,张小英又挨了一记耳光。而此时,车主与张小英身边恰好有一辆货车缓缓开过来。“车主又打又推,使得张小英正好被推倒在货车后轮下!”陈先生说,他听到张小英隐隐一声叫喊,随后就看到车轮下一股鲜血冒出。几乎所有人都被这一惨剧吓懵了,几秒钟内,没有人回过神来。直到旁边的人大声尖叫,货车才猛然刹车。而这时,他看到张小英的头颅被压破了,人一动不动躺在车轮下,已经停止了呼吸。

  群众围住车主不让走

  目击者称,当时现场很多群众显得情绪激动,纷纷上前将车主围住。车主见状不妙,就赶紧跑到自己的丰田车内,不再出来。

  张小英的丈夫陈明军也在现场,一看到这个情景,他被吓得六神无主。之后有人报警,数十名警察赶到。现场群众情绪也很激动,不让警方带走车主。20分钟后,张小英16岁的儿子陈健也赶到现场。眼看这种情景,陈健也卧倒在丰田车车轮下,要求严惩车主。

  目击者称,现场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而维持秩序的警察人数也越来增加,“至少有80多名警方人员。”11点多,又来了几辆交通拯救车,将货车和丰田车运走,张小英的尸体也被运走。直到中午12点,警方将车主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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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 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那个贴子不是还在法律区吗?

不过,这个贴子请你自行编辑或删除,此贴可能已触及网警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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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 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太阳冰2007-01-01 00:47发表的:
楼主,那个贴子不是还在法律区吗?

不过,这个贴子请你自行编辑或删除,此贴可能已触及网警的“高压线”。

我不说别的  就算删的话  是不是要通知我一下?  

老大  上次我有一个贴子  你说可能会引起网警的参与  我马上改了  但这次  难道就是所谓的强权政治

么?  知情权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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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 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查看信息
作者: 太阳冰
标题: 你好!

时间: 2006-12-18 12:45
内容: 从”贵州县长灭门案“论政府公信力的缺失!此贴能否请你重新编辑 一下,?

网警对个人论坛的管理相当苛刻,由于我站已出现几起在网友讨论中涉及对政府的不满,网警已将论坛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希望你能予以理解配合。



老大  这是你发给我的  我没删  但我让他自已沉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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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 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我做的并无不对  就算删贴  是否要告知当事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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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有的网站上的文章禁止转载,或是被网警告知,还是希望大家理解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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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s:6]  [s:6]  [s:6] 政府不可以说吗?
他做的不好别人还不能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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