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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时尚十大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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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2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在室内和夜晚请不要戴墨镜。(除非你是盲人)

  2.请勿将同色的牛仔服和牛仔裤同时穿在身上。(如果你硬要穿,那么请骑马。)

  3.请勿将同色的迷彩服和迷彩裤同时穿在身上。(如果你硬要穿,那么请问你的枪呢?)


  4.请勿把包背在衣服里面,因为鼓出来一块实在很难看。

  5.请不要把钥匙挂在身上。

  6.下班以后请把公司门卡从脖子上拿下来,地铁车厢不是写字楼。

  7.穿低腰牛仔裤请配合丁字内裤一起使用,千万不要穿大裤衩,走光咱也得走得好看不是。

  8.穿阿拉伯风格灯笼裤请不要穿尖头高跟鞋,因为实在很难看。(如果自认有阿拉伯肚皮舞娘的气质  硬要穿,请披头巾蒙面纱。)

  9.请不要穿背后印有号码的背心或外套,因为那看起来像黄包车夫。(运动衫除外)

  10.夏天请不要戴绒线帽扮酷,热不热啊?你不热别人看着都热
发表于 2006-12-12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4.请勿把包背在衣服里面,因为鼓出来一块实在很难看。

我就喜歡這樣,別人說這樣安全一些的,並且我同事也都喜歡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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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2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5.请不要把钥匙挂在身上。

我一直都这样~ [s: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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