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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从此不再喝酒——民工系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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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7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不喝酒,还见不得别人喝,因此很少去那些应酬的场面,即使去也是匆匆扒几口饭就马上离开。别人总以为我这个人清高,因此在这方面也得罪不少人。
    在这件事情之前我是家里最会喝酒的,8毛一斤的白烧,没有一斤也有八两的量
    改革开放没几年,我来到了现在这个城市读书,是读大学,按夸张的说法是“鸡窝里飞出了金凤凰”。我是男的,当然不能用凤凰来形容,不过这在我们老家的确是一件了不得的事,真可谓一夜成名呐。
    临行前,亲人叮嘱我,改革开放啦,社会也复杂啦,城市里有不少打工的民工。叫我尽心读书,少出校门,不要随便跟人出去玩,尤其是不去惹那些打工的老乡。
    良言呀,谨记在心。
    一个星期六,同宿舍的都各自玩自己喜欢的事情去了。相比较而言,我那地方的学生在经济方面相对拮据些,因此休息天一般都很少出去。于是就约了另一个系同级的老乡来我的宿舍下棋。
    大概快吃中饭的时候,有人敲宿舍门,并喊我的名字,问我在不?
    我也没在意,还以为是其他的老乡找我玩。我边应着,边跑过去开门。一看,档在门口的人一下子把我怔住了。他看着我,笑呵呵的,好象是个一点都不生疏的老朋友似的。的确是个朋友,但不生疏肯定谈不上。
    他是我初中的一位同学,初二那年退学的。这个同学是在当年是全校有名的淘气鬼,除了正经事不会干之外,其他的事都会干。    我顿了半晌才想起他。
    这个人怎么找上门了?我有点紧张,因为亲人的叮嘱在第一时间就占据了我大脑的关键部位。但也很客气的把他让进房间坐下,给他倒了一杯开水。
    另一老乡将棋子拢成一堆,腾出地方,好放茶杯。
    坐下后开始聊天。
    一般说来,聊天无非是双方互相问一下这几年的经历,遇到过些什么事,现在情况怎么样等等。但本次聊天却成了我问他答的审判式。之所以这样,有两个原因吧:首先我想尽快了解他;再就是我是当地的名人,好事有时也能传千里的,因此我的情况他都基本知道。
    通过初审,我得知他初二那年退学之后就来到了现在这个城市打工,跟他大哥一起出来的。我高中复读了一年,这样算起来,他来这里已经5、6年了,相比之下,他更像这个城市的主人。
    他在这个城市干的是垃圾搬运,每天出入固定的几个居民小区,将各个小垃圾收集点的垃圾运到指定的大型垃圾处理站。运输工具是一个三轮车,不过这种形式现在早就被淘汰。
    出于小心,我问他有没有结婚。总觉得结婚了的人的人性应该慈善些,否则为什么在出租车出城时,交警只要一看到有女的或是带小孩的都懒得登记呢,道理应该是一样的,我想。
    他的回答让我有些失望,不过话说回来,这也是正常的,就他现在这个样子,是没有条件结婚的。
    他来找我想干什么呢?我心里在揣测,但揣不透。我估算了一下自己的经济情况,大概还有150元左右的现金。我想也没什么,最多给他50元应该可以了吧,在学校还能出什么事?
    快到吃午饭的时间,我说:“走,吃饭去,学校食堂的饭还可以的。”我想在吃过饭后就直接打发他走。谁知他竟然赶紧用手拦住,脸涨成紫红色说:“不,我不在你这里吃饭,你们也别在学校里吃,我那里已经买了菜。两个个老乡正准备,我几个请你和你的朋友吃饭。”脸上好象有汗珠。
    天啊,还有这事,这真是我始料不及的,脑子一轰,竟不知道怎么应付。
    也算急中生智吧,我问他:“你准备了几个人吃的呀,我这边可有8个人呢,可能不够吃吧。”还没得意完,他说:“够的,我们本来就准备请你整个寝室的同学。”差点晕倒。
    看着他眼里漏出的那急切又渴望的神色,看来推是推不掉的。我想了一下,向另一老乡使个眼色,让他尽量去多找几个人同去。他也明白了我的意思,立马先走出去。算是不负我望,连老乡和他宿舍的刚好凑齐了8个。
    于是大家嬉闹着出发了,我同学很紧张的跟在我们后面,又不时跑到前面指路。然后我们上了公交车。车子7拐8弯的,大概走了5个十字路口,还跨了一个铁道口,几乎从城西来到了城东。
    来这里几个月了,还真没好好了解这个城市,走这一遭也算“不虚此行”,大家都很有兴致,因此也不觉得远。
    下车后,又钻了几个胡同,最后我们来到一个农民出租房。
    说是房倒不如说是老家的披屋,还是浓缩型的。总共的面积大概15个平方,举手就可摸到房顶。房里三面是床,正好当凳子用。中间一个旧桌子,有点象乡政府办公室的办公桌,上面放了几个已经烧好了的菜,鸡鸭鱼肉几乎都有,地道的老家风味,不知那几个外地人是否适应。桌子的两个抽屉,一个里面放油盐酱醋,一个里面放有碗碟和筷子,陶瓷的、搪瓷的都有,不过现在不在里面,而是在桌面上盛了菜。开门的那面墙还有点空地,一个和床头柜差不多的木柜,下面是一煤气罐,上面是一个单口煤气灶,算是厨房吧。
    两个老乡还在烧菜,味道很香,看看准备的料,知道应该还有一菜一汤。
    我同学招呼我们坐下后,弯腰从中间的床底下拖出一个竹蓝,里面横七竖八的放了大概30来瓶啤酒。啤酒上面还有一层薄灰,放在这里应该有一段时间。啤酒很重,拖出来时竹蓝都严重了变形。
    他是用牙齿开瓶盖,一口气开了11瓶,嘴唇上的印子都由红快变紫了。他开一瓶让我们拿一瓶,桌子太小,没地放,也只有这样,看样子是要一人抱一瓶的。
    菜都烧好、上齐后,忙活了半天的两个老乡也过来一起吃。过来时还瞟了我们一眼,有些不好意思,坐下来的动作有点不自然。
    我注意到筷子还没有,就拉开抽屉拿了出来。筷子是干净的,但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洗的。不过那时也没那么多讲究,不像现在干什么事情后都要洗手,吃饭前洗筷子是必不可少的。
    一开始,大家喝酒吃菜都有些拘束,不排除还有那么一点小心。慢慢酒喝多了,其他的考虑也就少些,看来贪杯误事这个说法还真没错,否则怎么有那么多聪明人会栽在酒桌上呢。
    不怕笑话,这是我第一次喝啤酒,那味道让我受不了,家里人说啤酒有潲水味道,我倒宁愿喝潲水(这个“潲水”不知是不是这么写)。到最后我勉强将这瓶喝完。没想到这是我喝的第一瓶啤酒,也是迄今为止最后的一瓶。也有几个会喝的喝了3、4瓶,一看就知道不是我们那里的。
    我同学喝的最多,大概5瓶超过吧。酒喝的最多,说的话也就最多,比我们这些大学生讲的要多很多。好象要把在我宿舍里没说过的话,成倍的给补回来。而且情绪也比较激动,但话也就那几句,无非小时侯不懂事,不好好读书,现在后悔了,非常羡慕我们这些大学生,叫我们好好把握机会,认真学习知识等等。老是重复,喝醉的人有很多是这样。
    这顿饭持续了大概两个小时,大部分时间在喝酒,小部分时间吃菜,到酒光菜光时,已经是下午3:00左右。我同学已经醉了,自顾趴在桌上喘着粗气睡觉。
    我们8个大学生则分两班打起了扑克,另两个老乡在旁边看。
    我同学大概是在6:00钟左右醒的,他后来也一直在看我们玩牌,看他那呆滞的样子,就知道脑子肯定还在麻醉中。
    一直玩到晚上7:00钟,天已黑,路灯也早就亮了起来。我们决定返校,于是说些客套话向他们辞行。另两个老乡跟我们说了再见,但我同学坚持要送我们上车,说是第一次跑这么远出来,搞不好会迷路的,会多花很多冤枉钱。
    看他那样子,知道他体内的酒还在起作用。就劝他不要送,说我们不会迷路的。
    可他很固执,又带点酒劲,劝是劝不住的,没办法只能依他。
    我和他相互搭着肩膀,重心倾向我这边,俩人都走的一拐一拐的,其他人倒走到前面20多米。
    在快要到公交车站前,要过一个十字路口,应该是有5条道的交叉路口。红绿灯的指示跟4条道交叉的红绿灯有点不一样,再说我过城市的十字路口也不是很有经验,还加上他靠着我,在让车方面不灵活。一辆原本正常行驶的出租车在一阵尖叫的刹车声中还是飞快的向我俩冲来。我的脑子全蒙了,不知怎么办,倒是我的被这尖叫声惊醒的同学反应比我快,他用最大的力气把我推开,而躲闪不及的他被重重地冲出两米还远。。。。。。
    酒,我马上想到都是酒惹的祸。我脑子里黄色的啤酒慢慢变成了眼前的红色的血,不由肚子里一阵蠕动,中午吃的东西全部倒了出来。
    从此我不再喝酒。



[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05年01月10日 16时49分28秒 编辑过][/COLOR][/ALIGN]

[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05年01月17日 20时19分34秒 编辑过][/COLOR][/ALIGN]
发表于 2005-1-7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嘻哈兄,这篇文章描写的太细了,因此也长了些。

小弟认为文章主要想表现的意思不在酒的害处,而在人情世故方面,因此能否考虑换一个标题?

说完了就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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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7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故事很可读,耐人寻味啊。只是主题朦胧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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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7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有人支持我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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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7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那同学没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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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7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的相聚是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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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7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嘻嘻哈哈先生也来写“民工系列”文章了,因此我算是很小心谨慎地拜读完了全文,说实话,太感人了。
盘踞我脑海的不是别的,而是您那位老乡(初中同学)的为人憨厚,诚朴,他是民工,这也就是许许多多民工的特征啊。城市人总是说我们乡下人“刁”,那简直是75我们乡下人,您看,文中写到的您的这位朋友,是多么的朴实和可爱啊。
您的文章总是那么耐读,像露浓花瘦说的那样。真的很希望能经常拜读您这一类的大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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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8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瞧你说的,不好意思。
不过通过这段时间的写写划划,感慨最大的就是那些专门从事写作的人真的不容易。
像我这样,写了就帖出来,从来不愿再回头重看一遍,最多只是将很明显的错字改一下。他们可能不行,要的对读者负责呀。
文章写多长倒不怕,怕的就是回头看,不知有没有同样感受的朋友,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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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8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在写作当中,有一种修改作品的好方法就是“冷改”。
即文章写好后放置一段时间,再拿出来修改
这样的方法是很好的哦,我一直在运用,您不妨也尝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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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9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他写完东西从来不看,也不改的。即使错别字和部分语法错误也是我代办。
因此,这是个好方法,对他说无用,我倒是受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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