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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4楼我々陈于2006-11-22 23:32发表的: 搞错了 这个不是我的 是一个创业者的 斑竹应该没注意到 谢谢斑竹对这篇文章的评价。。。。
引用第5楼一方于2006-11-22 23:37发表的: 哦,哦,那只得将错就错,我以为是楼主的原创帖,所以我加亮<红色>,加精,置顶,这三条我同时使用,且是在刚发出来的帖子,对于我来讲,这样的版务处理是"破例"和"破格"的, 当然,这仍是一篇非常好的主题帖,对很多立志创业者是会有很大帮助的
引用第6楼我々陈于2006-11-22 23:39发表的: 你也还没休息啊 早点休息啊 恩 好的 只有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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