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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版规加上这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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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4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建议版规加上这两条

严禁同一ID在一段时间内(通常指版面的第一页)在同一版发布3个以上转贴的主题, 一经发现,超过的主题删除,对ID扣除威望、网币,并给予警告。

严禁发多个主题而一个主题内只发一个笑话、谜语、脑筋急转弯等而内容相关的队列帖,要发发到一个主题里面。一经发现,版主有权予以锁定或删除处理。


另外:很多版块还没有版规或者版规已经很老,建议请各版斑竹拟订新版规。这样斑竹处理帖子比较有根据,有版规再依版规办事也不会乱。
发表于 2006-10-24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两难!有这么两条版规,也许对恶意灌水能起到抑制作用,但对人气的影响是否也要评估一下?
个人认为,对恶意灌水的,多劝导,少删帖,久而久之,总会有人理解的,恶意灌水现象也会减少的,毕竟现在也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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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4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劝导也要看对什么人,云兄觉得家园里那个几个是可以劝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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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4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版规大家一起遵守啊,应该没什么不妥
先有规矩后删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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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4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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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5 03: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比较倾向于云斑的意见,
个人比较倾向于"无为而治",个人认为好的斑竹的标准就是让人家感觉不到有个什么"板面孔"的人存在,其实,人都不喜欢他人来"指教"的,也许他确实是错了,那么个人认为,斑竹可以通过站内短信与他沟通.要相信,绝大多数上网的人都是有一定素质的,我很欣赏这样一句话;斑竹并不是水平一定比网友高,
当然,我支持这样一个观点,斑竹是要管事的,其实,除了与发"水贴"人私下沟通外,适当时候采取适当措施对其适当约束也是必需的,但个人认为,这一条作为斑竹自己把握就可以了,不必作为版规,更不必公布于众.
个人观点,一个论坛的存在是以网友为基础的,就象一个企业的存在是以客户为基础的,企业可以喊出"顾客永远是对的"的口号,而作为我们这样一个生存并没有什么特别优势和特别背景的小论坛,我们为什么不能对网球友多一点容忍,多一点宽容呢,我还是原来的一句话:要相信我们绝大多数网友是有素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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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5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楼lw5201537442006-10-25 11:49发表的:
云上和一方都是非常优秀的,双手赞成。。。
惭愧,但仍非常谢谢兄弟对我的支持和高看.
可能在很多场合,我是反对派,但我从来不认为我的观点就比别人正确,我只是喜欢表明我的想法.但我想,作为管理员\总斑,兼听多方面意见,对家园的发展也或许不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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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5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楼一方2006-10-25 03:02发表的:
个人比较倾向于云斑的意见,
个人比较倾向于"无为而治",个人认为好的斑竹的标准就是让人家感觉不到有个什么"板面孔"的人存在,其实,人都不喜欢他人来"指教"的,也许他确实是错了,那么个人认为,斑竹可以通过站内短信与他沟通.要相信,绝大多数上网的人都是有一定素质的,我很欣赏这样一句话;斑竹并不是水平一定比网友高,
当然,我支持这样一个观点,斑竹是要管事的,其实,除了与发"水贴"人私下沟通外,适当时候采取适当措施对其适当约束也是必需的,但个人认为,这一条作为斑竹自己把握就可以了,不必作为版规,更不必公布于众.
个人观点,一个论坛的存在是以网友为基础的,就象一个企业的存在是以客户为基础的,企业可以喊出"顾客永远是对的"的口号,而作为我们这样一个生存并没有什么特别优势和特别背景的小论坛,我们为什么不能对网球友多一点容忍,多一点宽容呢,我还是原来的一句话:要相信我们绝大多数网友是有素质的!!!!

删帖是一定要发短信通知的
确定版规并不是针对某个人或某些人
而是一个大家都得同样遵守的制度
一方斑斑说的斑竹自己把握就可以,但是我还是认识先有规则再依规则办事更好
"网友是上帝"没错,但是有些行为是为影响到大多数网友的
订版规其实是对大家都好,不是用来指教谁的
版规是一个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护,约束也保护大家利益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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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5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起大家,我比较不懂事,确实不适合做斑竹,我会是热心的会员
希望管理员批准我的辞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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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5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楼定理五2006-10-25 19:30发表的:


删帖是一定要发短信通知的
确定版规并不是针对某个人或某些人
而是一个大家都得同样遵守的制度
.......
我只是表明一下我的观点,
任何一件事一百个人就有一百个人的处事方法和管理哲学,这其实并无那个另外对,那个另外不对的区分.
我只是认为,一,相信绝大多数网友是有素质的,所以尽可能做到无为而治,说句极端的话,我上家园也有一段时间,还没看到包括我们谈论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是故意捣蛋,是没有无可救药的,那么我们有什么必要采取过于严格,有可能伤及他人自尊的"管理"呢?我常记得毛爹说的一句话:没关系,让他们尽情争鸣去吧,天塌不下来,本来就是吧,天下本无事,有什么大不了的呢,我还是原来一句话;上网的人绝大多数都有有相当素质的.至少我到现在还没有感觉到家园网友中有极端分子,必须予以"格什么勿论"的.
二\说实话,我是最不喜欢什么规之类的,其实,很多的规你不讲大家也知道,基本上都是大家都应知道和遵守的,有些规之类,你说的很清楚,人家没执行的仍是没执行,真正想靠什么规来约束他人的言行,说句不中听的话,那只是一厢情愿.这点,我不想展开讲,相信大家平时在工作学习上也接触过不少什么规的,这些规到底有多少作用,相信大家也清楚,其实.人还是要靠自觉.如果你所制定的这些规不能有效执行,那我想还是不去公布为好,更何况家园斑竹,能力及管理标准力度等都大向径庭.那么制定那么多不可能严格一把尺子去量的规又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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