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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楼默耕于2006-10-15 08:57发表的“”: “佳”、“嘉”都有美好之意,照道理,既有“佳偶”“佳人”,则“佳宾”应该成立,可是,此前的确没见过。 “作为主办方的省级重点中学”在这里这么下笔,是否有其道理呢? 如果真的有道理,我觉得,何妨采用约定俗成的用法?毕竟人们都熟悉了“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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