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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6-11-6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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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73楼是我于2006-11-06 09:13发表的:
可能我们的想法差不多。一件事情如果做得太大,就要有很好的管理。管理本身是有成本的,事情做大了就有失去控制的危险。我觉得还是有多大能力做多大事情。
固然你们说得都有道理,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已经有人愿意出这个财力,愿意为这件事情去跑路,去争取合法化。而且到目前为止已经取得了不少成绩。既然我们有这么好的机会我们就应该去努力。我个人当然力量微薄,但是大家都行动起来力量就大了。有时候机遇要靠我们去把握,很多事情都难,就包括做小事情不也困难么?诚然我们有很大的风险,但是我们要极力去把握机遇,极力去维持,即使失败了,我们也无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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