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的有关规定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规范用人竞争机制,促进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合理、有序流动,现就县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的有关问题,做出如下规定:
岗位设置:
1、太湖中学:语文2 英语1 生物1 政治1
2、太湖师范高中部:语文1 政治1 物理1
3、县职教中心高中部:数学5 英语5(其中从农村初中选拔数学、英语各3人)
4、太湖二中:语文3 历史2
5、城区小学:语文8 数学8 英语4 音乐1 体育1 美术1
选聘条件:
1、师德优良,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具有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且在农村工作满6年以上(小学英语学科教师满5年以上),今年城区学校教师暂不流动。
4、原从初中拔高到高中任教的教师,应有5年高中教龄。
5、初中教师仅限报职教中心数学、英语两个学科且必须具备相应学科的本科学历。高中各学科、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学科学历。
6、2001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7、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2001年以来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报名办法:
凡要求参加选调的教师,个人书面申请,由学校或乡镇中心学校签署意见,到县教育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8月8日至10日,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时须提供细则中规定加分的各种证件原件和复印证,同时提供2寸同底照片3张。
报名费100元。报名地点:教工之家接待厅。
选聘方法:
1、采取考核与笔试、试教相结合的办法,先考核、后笔试、再试教。
2、考核和笔试结束后,取考核成绩50%、笔试成绩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由各选聘学校根据各学科设岗人数,5个以上(含5个)岗位按1:1.5,3个以上(含3个)岗位的按1:2,2个以下(含2个)岗位的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选;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可同时入选。
3、考核、笔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高中试教在教育局指导、监督下由城区高中自行组织实施,小学试教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与申报学科相关的课程标准、课改理念、教材教法、教学设计及相关专业知识。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三个专业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试教程序为先在30分钟内,按指定课题写一个课时的教案,然后面对评委讲课25分钟。
4、考核成绩按《考核细则》核定,笔试、试教满分各为100分。考核成绩按50%计入总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试教成绩按60%计入总分,根据设岗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分数并列者,试教成绩高的入选;若再并列,则笔试高的入选。
有关事项:
1、对在这次选调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2、选调人员确定后,即与录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同时要在该校服务六年以上,方可申请向外地区、外学校流动,否则不办理有关手续。
3、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选聘进城后,如所在学校没有空余岗位,则资格保留,实行高岗低聘。
太湖县教育局
二OO六年八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