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928|回复: 1

独生子女父母注意!能“享受”这个福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12-12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样样都好 于 2019-12-12 10:41 编辑

人民日报曾发布了一篇关于独生子女护理的文章。据报道,截至3月22日,全国至少已有14地落实了“独生子女护理假”相关政策。另外还有4省份也针对“独生子女护理假”提出了相关建议。
那么不同地区的相关政策,分别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和一起来看看吧!
14地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相关政策指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给予的假,且不得扣减陪护期间的工资、津贴与奖金等福利。
▣数据显示:
● 截至2018年底

● 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有2.49亿人

● 占总人口17.9%
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逐渐显现。为帮助独生子女家庭减轻负担,各地方政府近年来陆续出台了独生子女护理假等相关政策↓↓↓

上述14地中,湖北、黑龙江、四川、宁夏等4省份还规定,非独生子女也可享受“护理假”这一待遇。
各地“护理假”具体规定不同
淮安市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淮安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中明确,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5天的护理时间
河南省《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则指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年人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20日的护理假
河北省河北省则未明确规定护理假天数,《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只要求,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其护理照料老年人,给予适当陪护时间
4省份相关政策已在路上
辽宁、甘肃、云南、北京等4省市虽然还未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具体规定,但也提出探索建立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

云南省在2018年5月发布公告,对《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该草案提到,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辽宁省2018年发布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辽宁省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中提到,各地区要制定子女对患病父母的带薪陪护假等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引导公民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老年人的责任。
甘肃省2018年2月,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召开新时代人口计生工作暨启动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状况摸底调查视频会,会议提出协调制定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住院护理假制度

同年10月,北京市印发《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完善养老体系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探索建立家庭护理假制度。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2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前,人社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205号建议的答复中指出,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有利于应对老龄化社会,增强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障能力,更好地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 人社部表示,下一步将:

★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 综合考虑假期增加对企业人工成本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

★ 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深入研究论证

★ 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 积极向立法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