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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位美国律师买了盒极为稀有、昂贵的雪茄,还为雪茄投保了火险。 结果他在一个月内,把这些顶级雪茄抽完了,随后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偿要求。 申诉中,律师说,雪茄在“一连串的小火”中受损。 保险公司当然不愿意赔,理由是:此人是以正常方式抽完雪茄。 结果律师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还居然赢了这场官司。 法官在判决时表示,他同意保险公司的说法,认为此项申诉非常荒谬,但是该律师手上确有保险公司出具的火险保单,保单中并没有明确何类“火”不在保险范围内。因此,保险公司必须赔偿。 保险公司决定,与其忍受漫长的上诉过程,承担昂贵的诉讼费用,不如接受这项判决,赔偿美金一万五千元的雪茄“火险”。 精彩的还在下面: 律师拿到赔款后,保险公司马上报警,罪名是该律师涉嫌24起“纵火案”! 由律师自己先前的申诉和证词,这名律师以“蓄意烧毁已投保之财产”的罪名被定罪,判入狱服刑二十四个月,并罚美金二万四千元。 这个真实的故事,获选为美国“近期犯罪律师竞赛奖”的第一名。 果然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一山还比一山高! 【2】二战期间,美国空军曾因降落伞合格率达不到100%,而使跳伞死亡士兵在非战争伤亡人数中排在第一位。刚开始,军方要求厂家必须让降落伞的合格率达到100%,而厂家负责人说他们已经竭尽全力了,能够达到99%就是极限,除非出现奇迹才能达到100%。 即便99%的合格率,也意味着100个军士就会有一个因跳伞丧命,一万个将有100个丧命,十万个将有1000个丧命;关键是,他们不是死在敌人的枪口下,而是死在自己人的不合格产品上。 视生命大如天的米国人愤怒了。此事传到“血胆老将”巴顿将军那里,一向雷厉风行的巴顿亲自来到降落伞厂与厂长协商提高产品合格率,但依然毫无结果。想到那些成百上千不是在与敌人厮杀中而是无辜死去的战友,巴顿忍无可忍,干脆走进车间,随机从成品中拿出一个降落伞,命令厂长亲自试跳。厂长无奈,只好战战兢兢地走上飞机,并从飞机上犹犹豫豫地跳下。 看着心有余悸的厂长,巴顿将军接着发布命令,宣布从今以后派出一个军方监督小组,对每批次降落伞随机抽取若干,都由厂长本人亲自登机试跳测试质量。而且以后这将成为一项规则,谁也不许破坏。 从此以后,奇迹真的出现了,该厂生产的降落伞全部达到100%合格。 所有看似棘手的问题,总有针对性非常强的解决方法;而将这种针对性极强的解决方法上升为规则去持续落实,它所起到的效果往往是出人意料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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