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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9日,太湖县水利局稽查大队在太湖县晋熙镇晋湖村田铺组路段查获一起非法开采案件时,发现两男子为了修理下河道路非法破坏河堤。 9月7日,案件被移交到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殷金红高度重视并就此案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法制部门提前介入指导办案,办案部门要立即进行查处,并协助水利深挖战果。 晋熙派出所接该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系赵某为了下河偷沙,联系了侯某的挖机、几部拉沙的车子和沙子的买家。8月29日凌晨,赵某将挖机带到晋熙镇晋湖村田铺组事先选定好的一处下河地点,赵某安排挖机将砂石管理站设置的水泥防护墙填平,随后沿着长河河堤斜插修了一条下河的道路。 赵某、侯某明知修理该条下河道路会破坏河堤,为了蝇头小利置群众安危而不顾,严重破坏了水利防汛设施。经裁决,县公安局依法对赵某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对侯某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来源:太湖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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