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晚,太湖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新城区开展夜间查缉酒驾醉驾集中行动。
晚19时55分,太湖籍驾驶人黄某某驾驶皖H23XXX号小型汽车从一小饭店吃完晚饭返家途中,行驶至富强路被执勤交警拦下检查。执勤警员发现黄某某身上有酒味,将其带着执勤警车旁要求其接受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但黄某某却以身体不适等各种原因拒不现场检测,且拒绝出示自己的驾驶证,就这样在现场胡搅蛮缠很长时间。
见此情况,当晚带班领导教导员殷风华立即指派民警和多名辅警将黄某某带至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样,准备进行专业司法鉴定。11日,经送相关专业司法鉴定机构检测,结论为159mg/100ml,黄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驾驶人黄某某为何千方百计逃避交警对其进行的现场酒精含量检测呢?通过当晚交管大队对黄某某的进一步调查发现,原来,黄某某于2018年6月份就曾因醉酒驾驶被太湖大队查获,且其驾驶证被吊销,其本人还在取保候审期间。 黄某某屡教不改,一再触犯法律,其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太湖交警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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