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拒绝“酒驾醉驾”倡议书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为了自身、家人和他人的幸福,维护好党员干部良好形象,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珍爱生命,拒绝“酒驾醉驾”,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现向广大党员干部提出如下倡议: 一、
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工作日饮酒,严禁违规公款饮酒。 二、
参加私人活动和聚会时,严格自我约束,提高自控能力,杜绝酒后驾车。
三、 注意提醒家人和身边人,做到驾车前不饮酒,酒后不开车。 四、
发现有酒后驾车行为的及时劝阻,劝阻无效的向公安部门举报。 五、 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做到文明驾车、规范行车。
转载: 太湖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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