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太湖家园网报 于 2018-5-25 10:41 编辑
通 知 各市体育行政管理部门、体总、高等院校、游泳场馆及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发《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规范体育健身市场秩序,提高游泳救生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经安徽省游泳协会与安徽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研究,决定举办2018年全省初级游泳救生员培训班及国家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8年6月23日至6月25日 考试时间:2018年6月26日 培训地点:太湖县体育中心游泳馆 二、培训条件及申报资格 (一)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从事或将要从事游泳救生工作的人员。 (二)参加救生员培训班人员必须能连续游200米(不限泳姿)。 (三)申报国家职业技能资格学员应具有25米速度游(男20秒、女22秒)及20米潜泳(不能浮在水面)等游泳技能并参加过游泳救生员培训班且培训合格者。 三、证书发放及用途 (一)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鉴定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鉴定合格者将获取全国通用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在游泳场馆或自然水域从事游泳救生工作的人员须持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三)有意向申报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必须首先取得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报到 太湖县体育中心 联系人:江 勇 13956505008 黄 滔 15349832888 省职鉴站 联系人:吕彦志 0551-62884996
(二)报到:请于6月23日上午前往 太湖县体育中心游泳馆 报到(地址:太湖县体育中心)。报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同版蓝底免冠大一寸(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中国救生协会游泳救生员注册证书信息表》。 (三)学员自备泳衣(裤)、考试文具。参加鉴定考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 (一)参加培训人员自行解决食宿。 (二)培训费:1000元(含教材费+年审注册费:50元)。 (三)职业鉴定费:160元 (四)补考人员收取相关补考费用 六、请各地市体育局通知辖区各游泳场所。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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