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搞好2017年度冬捕销售工作,提高产品价格,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10月13日和10月24日我公司办公会议研究,一致决定今年冬捕销售采取竞价方式邀约客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产品规格及底价:
1、花鲢规格为1.5公斤/尾,底价定为11.00元/公斤。
2、白鲢规格为1公斤/尾,价格定为5.20元/公斤。
3、鲤鱼按白鲢价格结算,其他野杂鱼按花鲢价格结算。
4、以上所有产品由出价最高客户一人包销。
二、报名条件:
县内外所有从事水产品销售的客户均可报名参与竞价,但我公司在职员工及以前违约客户不得参与。
三、竞价规定和程序:
1、凡符合条件要求参与竞价的客户,必须在2017年11月6日上午12时零分零秒之前向我公司账户打进20万元竞价参与保证金即算报名(账户名: 太湖县花亭湖渔场 账号:20000202786710300000018 开户行:太湖县农商行桥头支行)。报名时间截止前,未交足竞价参与保证金的客户视为自动放弃。
2、竞价时间定为2017年11月8日上午10时零分零秒,竞价地点在我公司会议室。
3、竞价产品为花鲢,白鲢不需竞价。
4、客户在竞价时,认真填写客户姓名和价格,出价以数字为准,空白、符号、文字、无署名或低于底价等视为无效。
5、首轮竞价按0.10元/公斤为一档竞价(如11.10元/公斤;11.20元/公斤;11.30元/公斤……,若精确到0.02元/公斤的竞价作废,如11.12元/公斤,11.14元/公斤……)。如出现两个或以上客户为同一个最高价格时,将进行第二轮竞价。第二轮竞价在首轮出价的基础上,按0.02元/公斤为一档竞价(每次竞价可精确到0.02元/公斤,如11.22元/公斤;12.24元/公斤……),依此类推,直到出现一个最高价为止,出价最高者为我公司2017年冬捕销售客户。
6、未能接受邀约客户,我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如数退回竞价参与保证金。
7、客户接受邀约后,必须在2017年11月10日16时零分零秒之前交足履约保证金200万元到我公司账户(账户同上)后,于次日上午与我公司签订冬捕购销合同,律师全程参与。冬捕销售前两天(以公司财务人员通知为准),客户必须一次性交足提货款200万元到我公司账户(账户同上)后方可提货。履约保证金不得充抵货款,提货款余额不足时,我公司财务人员应提前通知客户续交,每次续交货款不得低于50万元。
8、如果竞价报名参与者仅一家按时报名,则直接按公司规定的底价将产品销售给报名参与者。
四、约定事项:
1、因生产需要,在大批量产品销售前,可能有少量鱼货销售,客户必须及时予以配合。如果客户要求进箱,我公司按现有网排网箱提供给客户使用,但客户必须交纳网箱损失押金后,方可领取使用。若有损失按价赔偿,产品销售完毕及时交回仓库。
2、我公司为客户提供码头和吊机设备,安排专职吊机驾驶员,起吊费用由我公司承担,并负责维护销售过程中的码头秩序。
3、销售过程中,不足1.5公斤/尾及严重擦伤的鱼货,由我公司捕捞人员挑选回库,不达标产品一律不予销售。
4、过磅时客户即时质检,如果在过磅时未挑出的水产品,视为质量完全合格。
5、销售正式开始后,客户日销量不得低于3万公斤。
五、违约责任:
1、销售合同一旦签订,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
2、在合同期内,我方不得擅自将冬捕作业捕捞的鲜鱼产品销售给任何第三方,否则视为我公司违约。违约方须按违约鱼产品数量计算,以每公斤4元的价格赔偿给对方(即我公司私自销售1公斤鱼给任何第三方,我公司须赔偿4元给客户)。
3、客户接受邀约后,如果在2017年11月10日16时零分零秒前还未交足履约保证金,视为客户违约,违约方将承担20万元违约金赔偿给我公司。
4、销售开始后,客户中途退出,视为违约,违约方需赔偿20万元违约金给我公司。
5、客户预付提货款余额不足时,经我公司财务人员手机短信告知后24小时内仍未续交,视为违约。我公司可立即停止销售,按本方案第五条第四款追究客户违约责任,并自行组织销售。
6、如果客户不严格履行合同,导致销售缓慢,日销量少于3万公斤,我公司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7、产品过磅后,无论出现何种情况,我方概不负责,同时客户也不得以任何借口拒销或制造事端,影响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客户负责,情节严重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8、客户违约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今后不得参与我公司产品销售。
六、安全责任:
1、在网排上销售时,严禁非工作人员上网排。客户应注意自身及雇请人员水上安全,严格执行水上安全操作规程,自觉穿戴安全衣违者将按公司规定处以每人次100元的罚款,一切后果我公司概不负责。
2、网排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用电操作规程,严禁私拉乱接,否则,一切后果由客户自行负责。
3、吊机在作业半径内,严禁站人,违者责任自负。
4、客户将鱼货进箱后,一切安全责任由客户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公司地址:太湖县晋熙镇九龙村檀树坳
联系人:叶先生 手机:13955619996
刘先生 手机:13966923916
太湖县花亭湖水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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