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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拍卖公告 太湖县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决定对更换的七辆公务用车进行公开拍卖处置。车辆的具体情况及拍卖办法如下: 一、拍卖车辆的基本情况 1,丰田皖H60032,注册时间是2007年3月,行驶里程数为46万公里,底价为3.8万元。 2,帕萨特皖HZ601F,注册时间2010年3月,行驶里程数33.8万公里,底价为2.8万元。 3,雅阁皖HZ602F,注册时间是2008年2月,行驶里程数为28万公里,底价为3万元。 4,帕萨特皖HZF062,注册时间是2008年5月,行驶里程数为32.8万公里,底价为2.5万元。 5,奇瑞皖HZ0F57,注册时间是2013年4月,行驶里程数为4.5万公里,底价为1.55万元。 6,奇瑞皖HZF073,注册时间是2011年4月,行驶里程数为7.6万公里,底价为1.46万元。 7,桑塔纳皖HZF773,注册时间是2011年1月,行驶里程数为9.4万公里,底价为1.8万元。 二、车辆的拍卖办法 1.各竞买人在报价前需缴纳每车5000元现金作为保证金,中标的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至车辆过户手续完毕后无息退还,不缴纳保证金者,不得参加本次开标活动。未中标的,竞拍会后当场退还保证金。 2.本次车辆拍卖采用现场一次性报价,竞拍人对同一辆车只许报价一次。在各报价单上须填写姓名、价格及本人身份证,报价低于车辆底价的为废标。以有效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最高报价有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者,当场采用抽签的形式决定中标候选人。 3.9月6日九点前将报价单交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办公室,报价单必须密封上交。 4. 中标后现场与公车中心签订公务车公开竞价拍卖结果确认书,并在2天内付清全部车款,签订车辆转让协议。 5. 签订协议后5日内必须办理车辆有关转户手续。 三.其他规定 1.在报价过程中如发现有串标等违规行为的,罚没保证金,如中标的视为无效。 2.中标后2日内拒不签订车辆转让协议的,取消中标资格,罚没保证金。 3.在车辆未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前,该车辆不得开走。 4.该车辆截止拍卖前的全部违章记分罚款由出让方处理交清,车辆的过户手续、逾期未审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有意向购买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17年9月 1日、9月4日、9月5日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县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办公室报名登记。现场勘察车辆请联系:董长征189 5695 5193,李欣华1807534 6758。将于2017年9月6日上午9:30在公务用车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价,逾时者视为放弃本次拍卖。 太湖县公务用车管理中心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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