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
1、变卖爱情与变卖孩子没有两样,我相信,想买走某人的孩子,他考虑的就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不是急不急需用钱的问题了。(当然,除极少数已失去人性的,他们已不在真正意义上的“人”的范围之内,也就更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之内了。)
2、变卖孩子与变卖心脏没有两样,我相信,想买走某人的心脏,他考虑的就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不是急不急需用钱的问题了。(当然,除极少数已失去生命的,他们已不在真正意义上的“人”的范围之内,也就更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之内了。)
[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04年11月03日 18时22分20秒 编辑过][/COLOR][/ALIG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