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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福地 九井传奇“——九井溪森林公园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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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8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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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8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大赛主题
  值九井溪生态景区创建一周年之际,为庆祝九井溪荣获省级森林公园称号,紧抓我县“全域旅游”发展机遇,进一步宣传景区发展,塑造景区品牌形象,经城西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举办“状元福地九井传奇”——九井溪森林公园摄影大赛,希望通过不同的镜头,从不同的视角充分展示九井溪省级森林公园的秀美自然生态风光和厚重历史人文景观。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城西乡党委、城西乡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太湖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太湖县摄影家协会
   三、参赛规则
   1、参赛作品须拍摄于太湖县城西乡境内,有关城西乡的人文、纪实、民俗、风光等各类作品均可参赛,每幅作品数据文件须注明拍摄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2、以电子作品参赛,不接收纸质作品。黑白、彩色或单幅、组照均可(组照4至6幅),投稿作品数量不限。
   3、谢绝经电脑后期创意制作等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参赛作品仅可进行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
   4、参赛作品须发至指定邮箱:527566774@qq.com,每一幅(组)作品必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者姓名、拍摄地点、联系电话。作品边长不小于1000像素,提交的图片必须保留EXIF原始数据文件,以备入选时调用。
   5、获奖作品另行通知作者提交原作品文件,文件格式jpg,文件量4MB以上。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提供原作品文件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6、参赛作品不收费,不退稿。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完整原创的作品,参赛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名誉权及专有权利,参赛者投稿的作品若涉及个人肖像权、隐私权等方面的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7、曾获县级以上奖项的作品请勿投稿,否则视为无效稿件。
   8、大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对本次大赛全部获奖作品拥有永久无偿使用权,并可以将所有获奖作品用于各种展览展示、广告海报、印刷出版、影视制作、媒体播放及各类宣传方面,不再另支付稿酬。
   9、参赛者均视为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大赛参赛规则。
   10、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四、截稿时间:
  2017年9月30日(以当日成功上传的作品为准)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 1幅:奖金2000元人民币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 2幅:奖金各1000元人民币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 3幅:奖金各800元人民币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94幅:奖金各200元人民币及获奖证书。
    注:
    一、二、三等奖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同时获得等级奖的,以最高等级奖为准。
                              
“九井溪”森林公园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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