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雪--花 于 2016-9-22 21:48 编辑
关于举办首届“长寿之乡生态江塘”摄影 大奖赛的通知 为展现美丽江塘形象,进一步提升江塘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把“文明创建 从我做起”大讨论系列活动落到实处,经研究,江塘乡党委、政府决定主办首届“长寿之乡 生态江塘”摄影作品大赛。 一、大赛主题 “长寿之乡 生态江塘”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江塘乡党委、政府。承办单位:江塘乡文化站。赞助单位:太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龙实业有限公司、太湖县隆环生态农林发展有限公司、江塘乡供销社、知心爱人婚庆摄影公司、兴辉饰业 三、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到2016年12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作品征集阶段,截稿时间为11月26日(作品以网上提交日期或寄出日期为准);第二阶段为作品评选阶段,时间为12月上旬;第三阶段为颁奖展览阶段,时间暂定为12月下旬。 四、活动内容 参赛作品要通过镜头,重点突出江塘厚重的历史文化、独特的自然风光、淳朴的民俗风情,展现近年来在改革发展、社会进步和精神文明创建过程中的丰硕成果等元素。 五、活动组织 为确保大赛公平、公正、公开举办,成立摄影大赛组委会和评奖委员会。 组委会顾问:金介平、王丙宇;主任:方毅;副主任:卢启荣;成员:徐红霞、王园园、舒畅、刘华丽、王姚磊; 评奖委员会邀请有关摄影专家及社会知名人士组成。 六、参赛对象 本次活动作品征集面向全社会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 七、作品要求 1、参加此次比赛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且符合活动内容,不得抄袭、剽窃,并保证不侵犯任何人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否则责任自负。已在各类刊物公开发表的作品以及在其他征集活动中已经获奖的作品可参与作品后期的宣传推介(另行商定),但不再参加本次征集评选。如参赛作品内容有争议,组委会有权进行现场认定。 2、每位作者投稿数不限,每幅组照不得超过6张单照。每幅作品文件名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手机号码”。 3、参赛作品允许进行色阶、对比度、饱和度调整,不得进行其他制作或改变原貌。电子稿件须为原文件,JPG格式,单张照片不小于3MB,统一打包成压缩文件发送。谢绝纸质稿件。 4、本次摄影大赛不收取参赛费,不退稿。对于入围作品和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不以商业用途为目的的前提下,以复制、出版、发行、展览、放映、公益宣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无偿使用。 八、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大赛共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600元;三等奖6名,奖金300元;优秀奖30名,奖金100元。对于获得等级奖的获奖作品颁发奖金和证书。同一作者等级奖不重复。 九、本次大赛未尽事宜由大会组委会负责解释。
花亭湖摄影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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