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倔强的猫 于 2014-10-26 14:23 编辑
10月2号那天晚上,我朋友酒多了,找本人代驾,行至菜市场(泰华宾馆)不到一点点有人下车,下车后转直方向继续直行时,不料后方一辆别克小轿车疾驰而来并骤停下来,我开的车左前轮轮眉擦到别克右后轮轮眉,我们的车子擦了点漆,对方别克也擦掉一点漆并有少许凹陷,1公分不到。 本人开车不多,经验不足,当时吓得发懵了,当获悉对方车主也是山里人且相隔不远时,方才松了一口气,竟然有些许欣喜,互相套起了近乎,甚至想不起要找交警来处理,毕竟小摩擦吗,对不对。 于是乎双方都找来熟人,打算协商解决。来人当中有几位是双方共同的熟人,大家都认为事情不大,而且还可以出险。
对方车主把我叫到一边,说自己必须要去合肥4S店维修才放心,说自己6号要去合肥,让我除了保险公司赔偿外再补给他到合肥的油钱及过路费什么的,让我现场就先给他1000块,我一听也不知道合不合理,但知道这额外的款项保险公司肯定不会赔,在这一瞬间又开始害怕起来,感觉对方是在勒索,我只好悄悄问对方刚叫来的我们都认识的熟人,他告诉我不需要那样做,还交代说不需要先给钱。 后来在那个熟人的调节下和我的车主达成了共识,由我边车子出险,我这边车主便迅速打了9开头的保险公司电话报了险,问题留待到第二天处理。我看大家都这么说,想想余下的事保险公司会处理好的,也就不再那么担心了,然后我们就各自离开了现场。 两天后的中午,对方车主打电话给我,让我先把去合肥的钱给他,说话的语气咄咄逼人。我感到很害怕,只好说去先去事故中队走下定责程序,约好下午去事故中队。让他叫上当晚开他车子的王姓警察,和我们一起去,只是我这边的车主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联系不上,各种那个急呀! 后来对方只好开车带我去了事故中队,一路上车主很不开心的样子,喋喋不休说这说那,说万一鉴定结果他们也有责任的话他愿意太湖修理,但是得由我这边的车主出险;又说各车出各车的险也行,但是来年的保险优惠政策享受的500元得由我来出。他朋友王姓警察也一起附和着,那气氛太可怕了,二对一呀,俩大老爷们,我一女的能不怕吗。 到了事故中队,王姓警察找了一个认识的交警,围着事故车看了一下,说我占大部分责任,建议去保险公司定损,我也不想争辩什么了,毕竟我有过错。 这时候对方车主又开始不开心了,强调要去合肥修,办事交警随口说了句,这么小的问题太湖能修好的,王姓警察也说在太湖修就可以了,并给车主陈介绍了一家他认为不错的修理厂。 随后车主一路嘟囔着把车开到了王警官介绍的那家修理厂,修理厂很快给出了答复,保证不会有任何影响的情况下几百块钱就可以弄好,只要去保险公司定损就行了。正好修理厂师傅也认识保险人员,给我们打通了保险人员的电话说明了详细情况。 由于事故当晚我这边车主就报了9开头保险电话,打好了招呼,说好对方的车在工作时间随时开过去都行,于是我们三人到保险公司去定损。 到了保险公司后,对方车主在保险人员面前一直犹豫不决,一会儿想在太湖定损太湖修理,一会儿又想去合肥4S店定损修理。我呢,总觉得自己理亏,不好说什么。保险人员也不知道他到底想怎么样,只好和他说:太湖定损是800,合肥可能高点,然后给了他保险公司两边分公司的电话,让他想好后再拨打就行了。 陈姓车主听到保险人员的话和王姓警察走到门口商量了一会儿之后,叫住了我,找我要1000元钱,说还是要到合肥去修。可我当时身上就带了200元,陈姓车主很不屑的说两百哪够呀,都不够油钱。我怕他俩不信就把钱包翻给他俩看,这时,王姓警察“好心”的跟我说:“钱我有,可以先借给你……” 看到这里,大家有没有感觉他俩在合伙逼我没有,反正我是隐约感觉到了。因为我总觉得自己有过错,很歉疚,再则出于对人民警察的敬畏及对人民教师的尊敬(此前王姓警察告诉我说车主陈是当代学校的老师,后经证实是忽悠我的),再说了又是山里老乡,我虽心有不甘,但还是横下心想:算了,认倒霉吧,先给500吧。这时王姓警察在边上说:,“钱先给了没事的,定损后多退少补”。听了警察这句话我也没想太多,就这样从王姓警察那里借了一千给了车主陈。 后来,我这边的车主一直催着我要修车的发票。我只好找对方车主陈要了,可他六号就去了合肥(现在想来他不修车的话也是六号要去合肥办事的),一直到了10月18号才回到太湖。由于我肇事的车不是自己的,也害怕给我这边车主找麻烦,只想早点了结这事! 朋友们知道我的遭遇后,都建议我先不要还王警察的钱,我也就一直硬着头皮拖着。心里一直怪怪的,抱歉、委屈、不解和无奈,可谓五味杂陈。 期间王姓警察找我要了几次钱,那意思就是怕我不还他钱,后来我讲明了我的立场。他好说歹说,也无非就是他当时那样做是出于好心帮我,是看在都是家门口人的份上不害我什么什么的。 不过,还钱的事还是一直搁着,终于到了18号,王姓警察来电催促我赶紧联系车主陈,说他回来了,赶紧去要回发票,报销后把钱还他。 我联系上了车主陈,约好了到他家所在小区振龙山庄小亭子见面,他把发票给我,然后我把还王的钱交给他,如此等等。 还算守时,他很快赶到了约定地点,给了我修车的800元的发票。 我想按之前给1000给他时说好的,多退少补,我便随手从包里拿出准备好的800给他,没想到陈姓车主猛地一下子伸手过来抢走我手中的发票。厉声道:“我处理这些事情不要花钱的吗?两百不会退给你的......” 神呐!钱虽不多,但也是我好几天的工资啊!想到他和王还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各自有着在我看来还多么高尚的工作,而且还同是山里老乡,有那么多共同的朋友,两个大老爷们,我一女的......想着想着,真是太委屈了!
虽然事情是出于我的大意,但是为什么他们就这样得理不饶人呢?硬是给我上了这么深刻的一课.....以前老听人家说:老乡见老乡,背后开一枪,看来我算是真的吃了一枪。 如今,我已从气愤到觉得可笑再回到了平静,从这件事上我明白了一些道理。第一:女人不是在所有男人那里都有特权的;第二:有些警察只是在岗时才是警察。 至于对方车主的真实身份,我们双方共同的朋友们也告诉我了,县医院里的医生,姓陈,从山里调下来时间不长。对于他,我只能祈祷,祈祷他在工作中,心能柔软些!因为,医者父母心呀!祈祷他在工作中不出差错! 其实写这个记录,我并不是想让大家对此事有多少的评判。只是想告诉大家,世界上什么人什么事都存在着,不管你喜不喜欢,厌不厌恶,丑陋的东西,美好的情景,都静静的存在着。 事情过去了,就像家人朋友安慰我时说的一样,人健康平安就好。钱没了可以挣,人品没了就悲哀了。 最后提醒广大驾车的朋友,小心驾驶,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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