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朦胧 于 2014-7-5 21:22 编辑
2014年太湖县篮球俱乐部邀请赛 竞 赛 规 程
一、赛事名称:
2014年太湖县“安广网络杯”篮球俱乐部邀请赛。
二、举办单位:
太湖县新仓农村客运公司
安广网络太湖分公司
三、比赛时间:
2014年7月18日至7月31日。
四、比赛办法:
1、比赛采取单循环积分制,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得0分,弃权球队终止余下比赛。
2、每队每天安排一场正赛,因天气原因中断的比赛另行安排,各队需要补赛的场次总时间在不超过40分钟的前提下,补赛在一天内安排完。
3、比赛执行中国篮协最新的《业余篮球规则》,比赛共分四节进行,每节10分钟,第一节和第二节、第三节和第四节之间休息两分钟,第二节和第三节之间休息五分钟,除第四节有两次暂停外,其余各节均只有一次暂停,每次暂停时间为一分钟。
4、比赛中遇天气变化中断比赛,若当轮比赛过半,余下的比赛放在最后一轮结束后补赛,若未过半,当轮余下比赛顺延至第二天继续比赛,所有补赛的时间由赛事组委会调整。
5、各参赛队须备深浅不同颜色的两套服装,印有醒目的队员号码。对阵表中名字列前的为主队,着浅色服装,坐主席台左侧队员席。名字列后的为客队,着深色服装,坐主席台右侧队员席。
五、报名须知:
1、每队可报领队一名、教练一名、助教一名、队务一名、队员12名。
2、参赛队员在太湖县任何一届赛事中(访问赛和友谊赛除外)代表太湖任何一支球队出现过的均有资格,新进队员必须具备太湖户籍、太湖县工作单位或太湖县内商业集团公司工作身份的任何一条。
3、新进的球员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无法提供和提供的不是太湖住址而非太湖单位工作的一律视为外援。
4、太湖县内商业集团公司工作身份的队员所在俱乐部须提交该队员2014年4月1日以前由劳动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保险缴费凭单,否则视为外援。
5、每队外援实行三节四人次,最后一节各队均不得使用外援。
6、各队之间出现队员交叉报名的现象,组委会将按照各队之间的协商结果,队员工作的所在单位、队员原来所在球队的先后顺序进行裁定,此条只适用于队员身份。
7、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上报名单一经确定,不做任何更改。
六、奖励设置:
1、本届邀请赛设团体奖七名,其中名次奖三名。取一、二、三名,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体育风尚奖两名,各奖励600元;优秀组织奖两名,各奖励600元。
2、本届邀请赛单项奖八名,分别是最佳裁判员奖、最佳教练员奖、最佳运动员奖和最佳阵容奖五人,各奖励400元。
七、队员在赛事中出现的任何伤害情况由各俱乐部自行解决。
八、未尽事宜由组委会解释。
各奖项评选办法
一、团体前三名奖:
按比赛积分排定,积分相同论两者胜负关系,胜负关系形成连环套,按相互间的得失分率排定,由裁判长宣布。
二、体育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满分均为100分)
1、按时完成组委会指定交办的任务,包括各类上报的表格和文字资料,推荐的当日值班员能到场协调等。
2、比赛过程中对比赛的判罚无重大争议和争吵现象。
3、组委会交办的事项不能按时完成的扣3分,不能按要求完成的每一项扣1分。
本奖项由组委会秘书处和仲裁委员会评定。
三、最佳裁判员奖:
最佳裁判员须在执法场次前三名中推选,且在执法中无明显失误,由组委会秘书处和各队教练票决。
四、最佳教练员奖:(最佳教练员奖分值10分,由球队成绩4分,球队进步2分,球队状态4分三部分组成)
1、所在球队在本届赛事中必须位于前四名,按名次顺序分别计4、3、2、1分,占4分计入教练得分。
2、球队比照上年度的名次,每进步一名给该队教练加0.5分,加满2分为止,退步和原地名次得0分。
3、前四名球队在本届赛事中的总失分,按从少到多的顺序分别计入该队教练4、3、2、1分,本奖项由组委会秘书长和裁判长评定。
五、最佳运动员必须是最佳阵容的人选,所在球队必须是本届赛事的前三名。最佳阵容分别为最佳组织后卫、最佳得分(防守)后卫、最佳小前锋、最佳大前锋、最佳中锋。最佳运动员和最佳阵容中的任何一个位置均不得有技术犯规,本奖项由组委会秘书处和各队教练评定。
太湖县2014年“安广网络杯”新花篮球俱乐部邀请赛组委会名单
名誉主任:张达华(太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聂万健(太湖县政协主席)
毛胜发(太湖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陈时彪(太湖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姜文峰(太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名誉副主任:刘春寿(太湖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汪礼江(太湖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蔡建中(花管处副主任、县移民局局长)
方 明(太湖县体育局局长)
章和平(太湖县新仓镇党委书记)
黄东升(太湖县大石乡党委书记)
杨经儒(安广网络安庆市公司总经理)
主 任:陈 良
副 主 任:金 莉 蔡德恒 潘茂继 周祖满
秘 书 长:王 鹤
副秘书长:张德志 黄 岚 曹 勇 徐季平
委 员:汪 辉 汪周平 李清海 刘石彬 胡文飞
汪小平 陈志勇 陈文宾 赵 超 曹传保
竞赛组织组:
仲裁委员会主任:苏传华
仲裁委员会成员:王 鹤 叶胜生 吕彰明 宋春华
裁 判 长:宋春华
裁 判 员:叶胜生 吕彰明 宋春华 杨喜乐 刘海红
黄 林 韩 磊 周国顺 李曹友 王 鹤
孙 浩 汪 泉 阳奎华
宣传策划组:
组 长:汪 辉
组 员:刘 辉 杨 旭 李安娜 聂生俊 孟 龙
后勤保障组:
组 长:戴长青
组 员:孙 浩 程亚飞 张志成 何 冉 曹 哲
及各队队务
注:
• 名字列前的球队为主队,着浅色服装,坐裁判台左侧席,后者为客队,着深色服装,坐裁判台右侧席;
• 除天气不好外,不得故意拖延至预计时间;
• 遇有天气原因中断比赛情况按《竞赛规程》中第四条第4款执行;
• 值班人员如有事不能到场,请在本俱乐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顶替,报组委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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