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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太湖县篮球俱乐部邀请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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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5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朦胧 于 2014-7-5 21:22 编辑

2014年太湖县篮球俱乐部邀请赛
竞 赛 规 程




一、赛事名称:
2014年太湖县“安广网络杯”篮球俱乐部邀请赛。
二、举办单位:
太湖县新仓农村客运公司
安广网络太湖分公司
三、比赛时间:
2014年7月18日至7月31日。
四、比赛办法:
1、比赛采取单循环积分制,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得0分,弃权球队终止余下比赛。
2、每队每天安排一场正赛,因天气原因中断的比赛另行安排,各队需要补赛的场次总时间在不超过40分钟的前提下,补赛在一天内安排完。
3、比赛执行中国篮协最新的《业余篮球规则》,比赛共分四节进行,每节10分钟,第一节和第二节、第三节和第四节之间休息两分钟,第二节和第三节之间休息五分钟,除第四节有两次暂停外,其余各节均只有一次暂停,每次暂停时间为一分钟。
4、比赛中遇天气变化中断比赛,若当轮比赛过半,余下的比赛放在最后一轮结束后补赛,若未过半,当轮余下比赛顺延至第二天继续比赛,所有补赛的时间由赛事组委会调整。
5、各参赛队须备深浅不同颜色的两套服装,印有醒目的队员号码。对阵表中名字列前的为主队,着浅色服装,坐主席台左侧队员席。名字列后的为客队,着深色服装,坐主席台右侧队员席。
五、报名须知:
1、每队可报领队一名、教练一名、助教一名、队务一名、队员12名。
2、参赛队员在太湖县任何一届赛事中(访问赛和友谊赛除外)代表太湖任何一支球队出现过的均有资格,新进队员必须具备太湖户籍、太湖县工作单位或太湖县内商业集团公司工作身份的任何一条。
3、新进的球员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无法提供和提供的不是太湖住址而非太湖单位工作的一律视为外援。
4、太湖县内商业集团公司工作身份的队员所在俱乐部须提交该队员2014年4月1日以前由劳动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保险缴费凭单,否则视为外援。
5、每队外援实行三节四人次,最后一节各队均不得使用外援。
6、各队之间出现队员交叉报名的现象,组委会将按照各队之间的协商结果,队员工作的所在单位、队员原来所在球队的先后顺序进行裁定,此条只适用于队员身份。
7、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上报名单一经确定,不做任何更改。
六、奖励设置:
1、本届邀请赛设团体奖七名,其中名次奖三名。取一、二、三名,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体育风尚奖两名,各奖励600元;优秀组织奖两名,各奖励600元。
2、本届邀请赛单项奖八名,分别是最佳裁判员奖、最佳教练员奖、最佳运动员奖和最佳阵容奖五人,各奖励400元。
七、队员在赛事中出现的任何伤害情况由各俱乐部自行解决。
八、未尽事宜由组委会解释。


各奖项评选办法




一、团体前三名奖:
按比赛积分排定,积分相同论两者胜负关系,胜负关系形成连环套,按相互间的得失分率排定,由裁判长宣布。


二、体育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满分均为100分)
1、按时完成组委会指定交办的任务,包括各类上报的表格和文字资料,推荐的当日值班员能到场协调等。
2、比赛过程中对比赛的判罚无重大争议和争吵现象。
3、组委会交办的事项不能按时完成的扣3分,不能按要求完成的每一项扣1分。
本奖项由组委会秘书处和仲裁委员会评定。


三、最佳裁判员奖:
最佳裁判员须在执法场次前三名中推选,且在执法中无明显失误,由组委会秘书处和各队教练票决。


四、最佳教练员奖:(最佳教练员奖分值10分,由球队成绩4分,球队进步2分,球队状态4分三部分组成)
1、所在球队在本届赛事中必须位于前四名,按名次顺序分别计4、3、2、1分,占4分计入教练得分。
2、球队比照上年度的名次,每进步一名给该队教练加0.5分,加满2分为止,退步和原地名次得0分。
3、前四名球队在本届赛事中的总失分,按从少到多的顺序分别计入该队教练4、3、2、1分,本奖项由组委会秘书长和裁判长评定。
五、最佳运动员必须是最佳阵容的人选,所在球队必须是本届赛事的前三名。最佳阵容分别为最佳组织后卫、最佳得分(防守)后卫、最佳小前锋、最佳大前锋、最佳中锋。最佳运动员和最佳阵容中的任何一个位置均不得有技术犯规,本奖项由组委会秘书处和各队教练评定。





太湖县2014年“安广网络杯”新花篮球俱乐部邀请赛组委会名单




名誉主任:张达华(太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聂万健(太湖县政协主席)
毛胜发(太湖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陈时彪(太湖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姜文峰(太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名誉副主任:刘春寿(太湖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汪礼江(太湖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蔡建中(花管处副主任、县移民局局长)
方  明(太湖县体育局局长)
章和平(太湖县新仓镇党委书记)
黄东升(太湖县大石乡党委书记)
杨经儒(安广网络安庆市公司总经理)
主    任:陈  良
副 主 任:金  莉  蔡德恒  潘茂继  周祖满  
秘 书 长:王  鹤
副秘书长:张德志  黄  岚  曹  勇  徐季平
委   员:汪  辉  汪周平  李清海  刘石彬  胡文飞  
汪小平  陈志勇  陈文宾  赵  超  曹传保
竞赛组织组:
仲裁委员会主任:苏传华
仲裁委员会成员:王  鹤  叶胜生  吕彰明  宋春华  
裁 判 长:宋春华
裁 判 员:叶胜生  吕彰明  宋春华  杨喜乐  刘海红
  黄  林  韩  磊  周国顺  李曹友  王  鹤
孙  浩  汪  泉  阳奎华
宣传策划组:
组  长:汪  辉
组  员:刘  辉  杨  旭  李安娜  聂生俊  孟  龙
后勤保障组:
组  长:戴长青
组  员:孙  浩  程亚飞  张志成  何  冉  曹  哲
及各队队务



QQ图片1.jpg



QQ图片2.jpg



注:

•        名字列前的球队为主队,着浅色服装,坐裁判台左侧席,后者为客队,着深色服装,坐裁判台右侧席;

•        除天气不好外,不得故意拖延至预计时间;

•        遇有天气原因中断比赛情况按《竞赛规程》中第四条第4款执行;

•        值班人员如有事不能到场,请在本俱乐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顶替,报组委会秘书处。






QQ图片3.jpg

     
发表于 2014-7-5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比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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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6 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本届联赛开幕时能为前不久因遭酒驾肇事不幸罹难的王锐同志举行一个简短的默哀仪式,因为王锐曾经效力顺通俱乐部打过比赛,如果不是去世,今年也有可能出战本届联赛,很多国际大赛都不乏为某遭遇不幸的人员或群体默哀的先例。并且王锐的去世是因为该死的酒驾,借此机会可以发起一个“珍爱生命,远离酒驾”的倡议,这样我们的联赛又有了一定的公益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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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6 12: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caoyuanlin 发表于 2014-7-6 06:31
建议本届联赛开幕时能为前不久因遭酒驾肇事不幸罹难的王锐同志举行一个简短的默哀仪式,因为王锐曾经效力顺 ...

这个建议我会报请组委会考虑。

来自:IOS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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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7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caoyuanlin 发表于 2014-7-6 06:31
建议本届联赛开幕时能为前不久因遭酒驾肇事不幸罹难的王锐同志举行一个简短的默哀仪式,因为王锐曾经效力顺 ...

  支持!每一个个体生命都该得到尊重,生与死面前没有领导名人与平民百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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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7 17: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荣誉主任副主任真多,挂这么多名,比奥组委还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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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0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说打到31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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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2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caoyuanlin 发表于 2014-7-6 06:31
建议本届联赛开幕时能为前不久因遭酒驾肇事不幸罹难的王锐同志举行一个简短的默哀仪式,因为王锐曾经效力顺 ...


这个建议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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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3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球场没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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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4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支持好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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