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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笑死人不偿命搞笑法律!——无聊哥哥第二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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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1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三好学生 于 2014-6-21 16:39 编辑

在美国科罗拉多州的罗根县和佛罗里达的迈阿密,一些古老法律条文简直像超现实主义小说,这两个地方的法律条文规定,在天黑之后,禁止妖怪进入城镇;而内华达州的一条法律规定,在任何时候都禁止妖怪闯进浴室。
  
 楼主| 发表于 2014-6-21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国阿肯色州的一条法律规定:“阿肯色河的河水禁止涨得比小石城主街上的桥还高。”伊利诺斯州柯克兰市一条法律对蜜蜂下起了命令∶“禁止蜜蜂飞过村庄或穿过任何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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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21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阿拉巴马州:
无论任何时候,将冰激淋卷放在口袋里是违法的。
  
有病这是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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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21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纽约州:
1)不得仅为娱乐而将球砸向他人脑袋。(谋杀可以不?真的脑子进水了)
2)10:00以后不得穿拖鞋。

无聊哥哥这几天天天晚上都是穿拖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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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21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有胃病的男性不得在公共场所与女性接吻。(接吻和胃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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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21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俄亥俄州法律规定,一个已婚男人乘飞机时必须携带自己的妻子,但如果他结婚超过12个月就不必了。堪萨斯一条法律禁止在机场打嗝;特拉华州的一条法律却禁止在飞机上打喷嚏,估计是怕将飞机“震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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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21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另一条肯塔基州法律条文规定:“任何一个女人都不能穿着游泳衣出现在本州的公路上,除非她身边有至少两个警察护送,或者她手中拿着一根棍棒。”这条法律条文的后面又画蛇添足地补充道:“这条法律条文不适用于那些体重低于90磅(约40公斤)或体重超过200磅(约90公斤)的女性,当然它也不适用于母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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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1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制定这些法律的都是三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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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有趣了了了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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