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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4太湖县“花亭湖杯”公开水域游泳赛 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2014年5月25日上午9时30时,(8时00分检录)地点:太湖县花亭湖老码头。 二、竞赛项目 (一)竞技组:从老码头游至情人岛全程大概2000米 (二)畅游组: 从老码头游至海事码头回老码头全程大概400米. 三、参赛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身体状况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项目报名参赛,组委会建议参赛者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本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二)参赛者成年人需持有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并交纳报名费和保险费均可参加。(花亭湖冬泳协会会员免报名费) (三)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递交由本人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五)运动员须佩带大会统一提供的救生浮漂和泳帽(免费发放)。 (六)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 四、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各有关竞赛规定。 (二)所有项目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全程100分钟,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终点者,一律接送上岸.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竞技组录取前8名〔分男、女组(女组如参赛不足5人,就并入男组计分),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人民币):第1名:500元、第2名400元、第3名300元、第4名200元、第5名:100元、第6名100元、第7名100元、第8名:100元。 (二)参赛者颁发获奖证书纪念。 (三)计分办法: 1、1至8名按13、11、10、9、8、7、6、5计分,团体计分,参赛完成者记1分.畅游组不记名次,完成赛程颁发证书。 六、报名办法 ⒈请各单位或个人于 5月19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以word格式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311229566@qq.com,并缴纳报名费及保险费。 报名联系人: 章振东 15391917588 ⒉报名获报名接待组确认后,现场签定自愿参加责任书,交验个人报名表等材料;5月19日前将报名费、保险费汇至以下帐号: 户 名: 太湖县花亭湖冬泳协会 开户行:农业银行太湖县支行城中分理处 帐 号:758401040002952 汇款名称: “花亭湖杯”游泳赛报名费、保险费. ⒊逾期报名不予按排比赛 八、经费 (一)每队需缴纳团体报名费300元。 (二)参赛者每人每项交纳报名费20元 (三)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四)组委会将向各参赛队免费提供1份秩序册。 九、报到: ⒈参加 “花亭湖杯”游泳赛的团体或个人于5月25日上午8时30分前到花亭湖老码头检录处检录. 3.如在活动当日上午七時天气预报已播出黃色或以上暴雨警告,比赛推迟另行通知。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 太湖县花亭湖冬泳协会 二0一四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