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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4年全省初级游泳救生员第二、三期培训班及国家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体总、高等院校、游泳场馆及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发《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规范体育健身市场秩序,提高游泳救生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经安徽省游泳协会与安徽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研究,决定举办2014年第二和第三期全省初级游泳救生员培训班及国家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时间、地点
(一)第二期培训、鉴定时间
培训时间:2014年5月5日至7日
鉴定时间:2014年5月8日
培训鉴定地点:安徽省田径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二)第三期培训、鉴定时间
培训时间:2014年5月21日至23日
鉴定时间:2014年5月24日
培训鉴定地点:安徽省桐城市桐浅路活海水世界
二、培训条件及申报资格
(一)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从事或将要从事游泳救生工作的人员。
(二)参加救生员培训班人员必须能连续游200米(不限泳姿)。
(三)申报国家职业技能资格学员应具有25米速度游(男20秒、女22秒)及20米潜泳(不能浮在水面)等游泳技能并参加过游泳救生员培训班且培训合格者。
三、证书发放及用途
(一)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鉴定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鉴定合格者将获取全国通用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在游泳场馆或自然水域从事游泳救生工作的人员须持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三)有意向申报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必须首先取得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报到
(一)报名:凡报名参加游泳救生员培训班和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的第二和三期学员请分别于3月21日至5月3日、3月21日至5月20日进行网上报名(网址:www.sportosta.org.cn ),报名具体方法可咨询相关人员。
省田游中心:
联系电话: 0551-62864771
传真: 62864771 联系人:殷恺
省职鉴站:
联系电话: 0551-62884996 联系人:吕彦志
(二)报到: 第二期学员请于5月5日上午到合肥市芜湖路161号、安徽省田径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报到。第三期学员请于5月21日上午到桐城市桐浅路七里香溪商业街贵宾楼大酒店报到(联系人:朱永发;电话:18055617019)。报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同版蓝底免冠大一寸(小二寸)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中国救生协会游泳救生员注册证书信息表》。下午开课。
(三)学员自备泳衣(裤)、考试文具。参加鉴定考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
(一)参加培训人员自行解决食宿。
(二)培训费:650元(含教材费)。
(三)职业鉴定费:160元
(四)年审注册费:50元(不提供发票,鉴定考试不合格者如数退回)
六、请各地市体育局通知辖区各游泳场所。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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