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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于<安庆日报.太湖周刊>:太湖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全面启动
记者从2月23日召开的太湖县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全县换发“二代证”工作,从今年3月正式启动,到2008年止,全县将完成40多万人的“二代证”换发工作。
我国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已近20年,伴随着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居民身份证在实施行政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受但是条件限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防伪、管理方面存在不少缺陷,已不能适合社会发展的需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提高了科技含量,扩大了身份信息内容,查验检查更加便利。为确保“二代证”换发工作顺利完成,太湖县公安局在2004年和2005年相继开展了人口信息核对工作,全面完成了人口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为“二代证”换发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县政府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出台了《太湖县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并分别与各乡镇签订了工作责任书。
据介绍,到2008年止,全县年满16周岁的公民在接到当地派出所发放的《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通知单》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人像采集点照相,后携带居民户口簿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制证申领、换领手续,并交纳工本费,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根据国家规定,对申领“二代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换领”二代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所有收费全部上缴国库。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将及时予以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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