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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请一定在文章标题前加上“[原创]”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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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5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感谢大家的支持,近来又有不少新的朋友加入到文学版来,并带来了很多优美的作品,在此再次感谢了!但是,可能新来的朋友不是太了解,所以就在这里再发一次,本版是“作品原创版”,因此,为了减少将后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还是烦请大家在发表文章之前,一定在您的文章标题前加上“[原创]”标记,上面的“默认分类”里面有,只需要选择一下就可以了。如果忘记加,请自行编辑一下,谢谢了。
    另外,说明一下,转载的文章请发到“文学茶座”版。
发表于 2006-2-15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响应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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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6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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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7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没这个必要。
但转帖的必须注明[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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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7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倒也是个好主意,省得每次都麻烦
我和小蔡商量一下,然后干脆把这个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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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9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蔡认为原创的以后要出书或杂志,这里不能有转贴,加上原创字样就是提醒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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