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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头(本故事纯属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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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4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不久有机会同S君一起出差。他是单位搞行管的,我是搞技术的,一时我们很难找到共同的革命语言。我又是那种思考型的人,很少开口说话,不知是沉默还是嘴拙。S君可是不甘寂寞的人,一路上嘴巴说个不停,唠叨个没完没了。他很有谈话技巧,他能找到很多话题,但都不能与我深谈,所以很难继续到三次对话以上,就只好打住。
    但S君仍不死心,他认为不凭他的本领,不可能找不到我感兴趣的话题。
不说话会闷得慌,12个小时的火车旅程,绝对不是很短的时间。
“我们的头很不象话,竟然在办公室里诱奸了单位的女职工A女士。后来还在前来调查的组织面前诬陷她是想用肉体行贿。贿赂不成就在办公室里撕烂自己的衣服进行要挟。”
     “组织上不是已经调查清楚了吗?她是在要挟头答应她调动的要求呀!”我十分不解。
     “什么调查清楚了!这你就不懂了。来调查的人是头的父亲的战友。他能调查清楚才怪呢!”
     “是吗?你是特工呀?”
     “特工倒不是,我把头的社会网都掌握的清清楚楚呢。!”
     “那你又怎么知道头说的是假话呢?”
     “还能不是吗?是我亲眼所见的。那天中午,我把手机忘在了办公室,就回去拿,走到头的办公室门口,听到里面有非同寻常的声音,我就翻过围墙,绕到头办公室的后窗,偷偷望里一瞧,噫嘘唏,你猜我看到什么了?”
我装出不屑一顾的样子。他看我没有追问,语言就更加夸张了。
      “头那个斯文扫地的模样简直滑天下之大稽了。他把那女职工按在老板桌边,正撕扯她的连衣裙呢……那一对花白的奶子那粉装玉砌般的肌肤那琳珑剔透的身段真是太诱人了,我敢打赌,要是你阁下见了她,肯定也会如此施为。!”
      “你说话小心一点,狗嘴里真是吐不出象牙!”我笑骂S君。“那你怎么不为她伸张正义呢,老兄!”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何况事关我们的头,得罪头的后果,白痴才估计不到呢!”
      “没出息,你不正好借此良机把头拉下马,自己当头吗?”我在嘈笑他,“不过你当了头,恐怕那女职工更惨!”
      “我不是当头的材料也,也没有充分优越的后盾。你知道我们的头的父亲是谁吗?他老人家是大名鼎鼎的霍书记。所以我们的头才具备当头的主客观条件……”他在滔滔不绝发表高见,侧过身看了看我。“喂,就睡着了,看要出差,肯定在家与嫂子加办了!”
      我靠在火车硬梆梆的椅子上,眯起双眼,没有再搭理他。他感到没趣,也只好埋头看几上的小报。

        
                     二
     出差十数日,好容易完成单位交给的任务。我和S君风尘仆仆从T城赶回。
     回来后的第二天,刚到办公室上班就有两个公安找我调查,他们告诉我有人向公安局反映,头6月2日中午12点17分涉嫌强奸A女士一案,我是最重要的知情者,公安的同志在我说话前做了大量工作,让我消除顾虑,把情况如实向他们反映。
     我十分愕然,告诉公安同志,我6月12日中午12点还在火车上,还拿出公文包从里面找出那天的317特别快车的车票。
     “火车到站时间在深夜23点,除非那天电视台转播了头强奸A女士的实况录象,否则我在火车上是不可能知情的。”我的情绪有点激动,“我既不是千里眼,也不是顺风耳!”
      公安同志一边看我提供的火车票证据,一边心不在焉地问我:“那你觉得头与你单位的A女士平时的关系有什么异样吗?”
      “我没有观察过,或者根本没去想过,也没那方面的经验!我的注意力几乎集中在了试管和显微镜上。”
      “那你有没有听到过那方面的议论呢?”
      “你们应该去找S君,他才是你们要的目击证人!”
      “有人打电话告诉我们,说你是6.12强奸案的知情者呀!你如何知道S君是目击证人呢?这与你刚才的陈述似乎矛盾呀?”
      “你们不是问我有没有听到过议论吗?我的回答就是听到了那方面的议论。你们好象不想对自己问话的确定性负责,只是试图挑剔别人话语中的逻辑错误!”我有点莫名其妙的反感。
      “那你只要告诉我们怎么知道S君是目击证人的就行!”
      “是S君强行亲口告诉我的,我并不想听,也并不想知道别人的隐私。”
      “强行?”公安的同志有点不理解,“你说说他是怎么跟你说的?”
      “我没有录音,也许我的转述有出入。”
      “没关系,你转述自己记得的就成。”
      “那天出差时,S君告诉我,他亲眼目睹头撕开A女士上衣的情景,还说自己看到了A女士优美的胴体,还诽谤我,说我要看到A女士的那对峙的乳峰也会产生强奸的欲望。”
      “是吗?“公安有点好笑。
      “我觉得S君完全够得上诽谤,我能起诉他吗?“
       公安不置可否,叫我在笔录上签字确认了我转述的内容。




                              三
      这几天单位里吵翻了天,头被公安局依法逮捕了,都说是我检举揭发的。我很纳闷,我只是向公安转述了S君的陈述,怎么把功劳都记到我头上来了。我可从来不是居功的人。要不然,前几年的发明专利也不会被单位那么多人共有了去,更不会被老婆骂老好人了。
      同事们加大了讽刺力度,说我想升官,籍机把头拉下马。我倒成了百分之百的冤大头心里很不是滋味,象打翻了五味瓶一样。
有些事情我不得不去推敲了。
      S君和我到N市出差的旅途上所谈及的关于头的丑文,我从来没跟别人提起过,在老婆大人面前都没敢泄露半句,那肯定是S君举报到公安局去的。但让我想不通的是他完全可以自己去公安局作证啊,怎么要让我间接作证呢?
      那天下班后我打电话到公安局找到我的同学,几经周折才了解到,说我知道6.12强奸案内幕的举报电话是从N市打来的,电话号码就是我和S君下榻的宾馆的电话号码。
      我终于证实了自己的判断的真实性。
      S君的确是一个颇具心机的人。
      让他们议论好了反正我问心无愧,我的见接正词也不是公安逮捕头的事实依据。
      又过了一段时间,组织部门来人了,首先向我们宣布了组织上的任命。与我的预测一致,却很出同事们的预料。
      S君终于接替了头的工作,虽然委任状上加了一个“代”字,但在同事的心目中已经成了我们单位名副其实的领导。“代”字是暂时的。
接下来的日子是我们将以正确的心态适应S君这个新领导的管理模式,创建一个和谐的集体。但我们作为人还是改不了那种习惯,免不了在轻松的工作中开小差,偏要去关心那毫不关己的头6.12强奸案的进展。不断产生和得到的传闻对头很不利。据说,公安掌握了头有罪的最有力的人证与物证。
      人们对传闻从来就津津乐道,而且还能说出个子午卯酉。听说公安局的技术科对A女士提供的内裤上的遗留物,也就是精癍做了DNA鉴定,检测的数据与头的DNA完全吻合。现在差的就是头的口供,据说,头是死活不认帐。
      “头也太顽固了,争取坦白从宽嘛!”有人这么说,非但没有恶意,还很同情。头在单位时还是能礼贤下士的。
     “头怎么就逃不了女人这一关呢!”怪不得,汉语里有“英雄难过美人关”的总结哟!人们感慨着,惋惜着。
     随着时间的推移,单位的同事们对头的事情渐渐的谈论得少了,该做的事情还是得认真去做,一切恢复了曾经的平静。(待续)文字
 楼主| 发表于 2005-12-14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一下管理员,文章在编辑的时候总是很不理想,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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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5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像在报上看到的微型小说,聚讽刺、幽默于一体,寓意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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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5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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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5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了,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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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6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一我早就看过了,等了这么就才出来二、三,你要让我等多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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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是现实的,同时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很险恶的,文中“S君”与“我”就是很典型的一例,其实,在这个社会,花边新闻并不算什么,而算什么的就是像文中的S君一样能够充分利用花边新闻的人,从这里我们得到教训。石律师,你是法律界的专家、名人,工作上接触的案例也多,因此,我想,你写这类题材的小说应该是信手拈来的小儿科吧。但如果就事论事,仅就这一篇而言,以我的浅见,倒不如就这样结尾写成个小小说好,不知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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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3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蔡弟所言极是,当时发表在湖论坛上时,很多人说我的文章太短,没展开,所以就写了两段,还改了标题,在家园上没改。实际上开始只写了(一),二)与三)的出楼让我改变了原来的主题。谢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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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3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展开,是的。如果写成中篇或长篇的话,就不能急于收拢情节,所以既然已经收拢了,那就这样结尾,是很自然的,再去续写,就略嫌勉强了。还是很佩服石律师的文笔,再次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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