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我县法院对一起贩毒案件进行公开判决。这是我县近年来破获的涉案人数最多、查获毒品量最大的贩毒案件。
据公诉机关指控,在2011—2012年期间,唐建洪、梅建等六名被告多次在我县贩卖毒品,其中唐建洪、梅建个人贩毒量达498.02克。2012年7月7日,被告人杨成安、王永义从广东惠州送冰毒至太湖与被告人梅建进行交易时,被我县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收缴毒品200克。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唐建洪、梅建等六名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涉案人数较多、贩卖毒品数量大,法庭没有当场进行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