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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3-5-16 18:27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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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亮亮 发表于 2013-5-16 17:50
楼主得理且饶人。
在出现碰撞的时候,你是受害者,也许用受害者有点夸张啊,但你肯定受到损失还有一些委屈 ...
我发帖一是受气二是出气,但是很多人又仔细看了么?我只是想对方在场一起看看事故现场确认是否需要报警!对方等都不等就骑车要跑,我瞬间反应拽车无可厚非!拽车了对方仍然加速跑路完全不顾后面有人拽着拖行我数米,这样还要是我的责任?我不自认倒霉希望交警来处理,他们怎么说我怎么认也要算我错?此事我肯定是受害者!对方受伤的估计只有他的电动车前轮!没有刹车并且高速驾驶上路的电动车,查看事故现场的勇气都没有,不顾后面有人执意加速,拖行别人的逃跑者居然就成了要被维护的人么?我找不到人,发个贴骂骂人还要被一些高风亮节的说东说西,还要我道歉?我真不想道歉!到此封贴!发帖也希望所有参与到交通行驶的人员都能思量思量除了肉包铁的必定被法律保护的常规,还有什么需要被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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