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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促销防陷阱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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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8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临近年终,火热的消费市场背后,也有不少圈套和陷阱,太湖县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消费:
1、“买物送券”陷阱:许多商家以欢庆圣诞节及春节回报消费者为名,推出全折扣即“买200送200”的促销活动,即购买200元的商品,折送200元的购物券。这种采取返还礼金券、代币券等手段钓住消费者,以循环不断的蝇头小利误导消费者进行滚动式消费,其动机就是将消费者引入循环消费的陷阱。
2、“抽奖搭车”陷阱:不少商家对买了上千或上万元的物品的消费者,参加抽奖活动,并指定“免费”送一件或几件物品。殊不知,这些物品大都是质量不过关的残次品,商家对消费者的投诉回答是,这是我们送的产品,不“三包”。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
3、“免费”陷阱:例如某婚纱摄影部打出可免费享受300元艺术照的幌子,消费者陆某按规定交100元定金照相,待取照片时得知还须交400元才给照片,方知上当受骗。
4、“清仓换季”陷阱:秋天卖夏季的服装,夏天卖冬季的皮装。看起来消费者能买到“过季”的服装,可能占点小“便宜”,其实商家早已把积压的成本金“过继”给消费者了。
5、“装修甩卖”陷阱:”商场装修在即,所有物品三折起”的广告会吸引不少消费者,商家销售额因此成倍地增长,有时超过平时的三到四倍。商家的“猫腻”在于,商场装修广告打出去以后过了三四个月才装修,时间也就一两个月,其实装修时间的销售额早就出来了。
消费者在遭遇促销陷阱时,必须擦亮眼睛,做到以下六条:
第一、货比三家是抵御价格欺诈的有效武器。
第二、必须看清商品价签所标内容,不要受商家的误导与蒙蔽。
第三、警惕商家以“降价商品不许退换”为借口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该按正常商品对待,享有同正常商品一样的售后服务保障。
第四、警惕设在“最终解释权”背后的陷阱。
第五、接受奖品或赠品时留意其标识。购买打折商品时,即使是无偿得到的奖品或赠品,都应有法律规定的产品标识,否则消费者可以要求更换,或向相关部门申诉。
第六、留好相关购物凭证,以便出现质量问题时顺利退换货,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发表于 2012-12-18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提醒,希望你们经常发类似的帖子,提醒我们广大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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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8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湖消协、太湖人的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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