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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高考零分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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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2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女嘉宾:如果在“爱你的”和“你爱的”人——俩者之中选择一个,你会选择谁?     我:可以俩个都选吗?     孟非:不允许这样!     我:那我选择身材好的。     女嘉宾:你是怎么理解性与爱的?     我:爱情反过来念是什么?是情爱。情爱就是性。爱情跟性是分不开的,没有爱情的性是耍流氓,没有性的爱情是不幸福的。男女之间关灯之前的都叫爱情,关灯以后才叫性。     全场哗然。雷鸣般的掌声,只有一位女嘉宾为我留灯。     孟非:男嘉宾,你愿意牵着女嘉宾的手离开吗?     我揉揉眼,最后留灯的竟然是去年那位亭亭玉立、貌若天仙、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让人看过心旷神怡、魂牵梦萦、思绪万千的女监考老师(详情请看2011安徽高考零分作文《时间在流逝》)。梦里寻她千百度,得来全不费工夫。我想也没想,“I do!!”——直接跑过去牵起女嘉宾的手,然后和孟非、乐嘉、黄菡一一拥抱。     掌声再次想起,那熟悉的“我爱你,你是我的茱丽叶,我愿意变成你的梁山伯”怎么变成了“叮叮叮,叮叮叮。。。”了呢?     “这位同学醒醒了,昨晚熬夜看《非诚勿扰》了吧?该交卷子了。”     这是2012年高考的考场,我竟然睡着了!匆匆地检查了一下试卷,交了。     走出考场。     ——“什么?作文题目是《忧与爱》?我看成《性与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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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3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踮起脚尖

  张一一

  0岁时。我在娘胎里踮起脚尖,老娘很痛,很痛。不久,我出生了。

  1岁时。我想要踮起脚尖。我失去重心,摔得很痛,很痛。业已失宠的姐姐在背后看着我冷笑,她说:你以为你是齐天大圣、哪吒三太子还是金刚葫芦娃啊?原来,“天生异禀”,那只是神话故事里才有的。

  2岁时。我终于可以踮起脚尖。最高记录是连续踮11秒。这个记录后来被比我小11岁的小侄子给轻松打破。我想他是喝了牛奶的缘故,不是三鹿奶。

  3岁时。我偷偷喜欢上了邻居家的吴芳芳。吴芳芳比我小11天,却比我要高出11厘米之多,被她拉着一起背对背比高时,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踮起脚尖。

  4岁时。我去幼儿园报名。幼儿园的人真多啊,白洁老师的腿跟她的超短裙一样的洁白,想偷看白洁老师洁白大腿的家长比小朋友还要多太多,我没有办法不踮起脚尖。

  5岁时。我当上了人人流口水的一年级班长,司职伟大的周一擦黑板工作。黑板是那样神圣那样高,即使踩在小板凳上,我还是得踮起脚尖。

  6岁时。吴芳芳和高年级的王八蛋好上了。每一次从王八蛋身边有意无意的经过,我都会要踮起脚尖,假装优越却不无忧郁地走过。

  8岁时。每一个夜深人不静,我都会徘徊在吴芳芳家的楼下,哼着李春波的《小芳》和周华健的《花心》,端着老爸喝剩的小瓶二锅头,吹着跑调的口哨,不时还会踮起脚尖,眼巴巴向一个窗口不停张望,多么希望能看到一眼那个人,或者能被她看到。

  10岁时。小学毕业的那个暑假很漫长,很无聊,吴芳芳撺掇我带她去偷桃。我踮起脚尖,用一根竹竿把半生不熟的桃一一击落,我没有去想《西游记》里的人参果,这时侯,桃便是一个个爱情的果实,让我如此地陶醉和幸福。不幸的是,我被主人家发现了,抓住了,叫家长了,但我始终很坚强很义气地没有供出当时躲得飞快的吴芳芳。吴芳芳那天晚上用她一角五分的全部积蓄给我买了垂涎已久的冰棍,她羞涩地告诉我,其实她一直喜欢的是我,她和王八蛋在一起,不过是为了让我吃醋而已,她说我真是一只“呆头鹅”。那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夜晚。

  11岁时。上初一了。吴芳芳和我却不在同一个班,这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每天上午的课间操,我都会要踮起脚尖,找寻着另一个班级的方向,那可以慰藉我懵懂少男的多少相思。

  13岁时。吴芳芳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落落大方,是全校公认的“校花”,每当听到背后有人夸她漂亮时,我都会有一种小小的满足感。我这时已比她高出11公分,再不需要刻意在她身后踮起脚尖。

  17岁时。我成为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吴芳芳因为在高考考场上踮起脚尖,成绩被取消,回家后哭得像泪人一般。这个暑假,我怎么也找不着她。

  18岁时。我在大学社团里学跳探戈舞,每一次踮起脚尖,我都会想起小时和小芳一起比高、一起偷桃、一起吃冰棍、一起数星星的那些白天、那些夜晚,不自觉黯然神伤、忧愁挥之难去。

  20岁时。在我意气风发从大学堂回村里的那一天,吴芳芳上了那个被称作“全县首富”老男人的宝马车,跟他移民去了遥远的英吉利。我在村口踮起脚尖,呆呆地、傻傻地、痴痴地,直到人与车消失不见,没有留下一束烟。

  22岁时。现实与理想的落差实在太大,我找工作一次又一次地碰壁,前途一片渺茫,对生活的态度从希望到失望再到绝望,我几乎丧失了生活下去的勇气。我站在22层的高楼上踮起脚尖。我没有跳下去,我不是怕死,而是怕痛。

  30岁时。通过不断改掉毛病改进方法,不断沉淀积累,不断努力坚持,我终于小有所成,这时我才明白,踮起脚尖,只是为了让自己站得更高,看得更远。

  50岁时。我笔耕不辍,终于获得了世界上最牛逼的“杀死板鸭文学奖”,在雾都伦敦白金汉宫那一个让无数文人骚客津津乐道的颁奖礼上,我第一个感谢的人不是国家,不是父母,是吴芳芳。如果没有她当年为我遮挡吸引了监考官的视线,我就不会有足够的时间和条件把她的高考作文抄完。在颁奖台上,我真的能感受到台下有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我踮起脚尖,那身影虽近在咫尺,却依稀不可见。

  70岁时。我叶落归根荣归故里。我不时会拄着拐棍,颤巍巍地,在村口,眺望着,踮起脚尖。这时候,总能回忆起那许多遗失的美好,那一些刻骨铭心的人与事。我摇摇头告诉自己,我也曾年轻过,爱过,错过,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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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3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吃老鼠的猫不是好猫

  张一一

  餐桌上一群猫正准备吃鱼,墙角有老鼠在偷看,其中一只猫跃下凳子去捉老鼠吃,遭到其它几只猫的一致耻笑。

  这样一幅漫画,其实没多大意思,这幅漫画最大的好处,就是让这位叫王铎的作者从此有名了,我不吝以最大的善意怀疑今年高考作文的命题者收受了这位王铎先生多少的好处,这对我来说,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为高考考生,我却不得不为赋新词强说愁,必须无病呻吟编造出一些所谓观后感滥竽充数,这很无奈,也是一件很“辣手”的事情。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关于猫要吃鱼还是吃老鼠,我有话要说。

  首先,吃老鼠既不卫生也不好吃,而吃鱼干净卫生味道鲜美、还兼有益气健脾、清热解毒等诸般妙处,我们小学课本学过范仲淹的“江上往来人,但爱鲈鱼美”,中学课本又学过毛泽东的“才饮长沙水,又食武昌鱼”,从来没见有哪位名人写过哪篇文章赞美过老鼠好吃,由此可见吃鱼肯定比吃老鼠要好;而且万一该老鼠不幸吃了老鼠药或是感染了鼠疫,吃老鼠那就更是有生命危险了,在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著名的“需要层次”理论中,除了生理需要就是安全需要,由此可见猫也要注重食品安全。

  其次,吃鱼是顺从了我们的内心。现在我们的生活好了,也就要学会享受生活,不必再卧薪尝胆、活得那么局促,要追求有质量有品位的生活,谁也别一老苦大仇深、藏着掖着,该工作的时候工作,该享受的时候享受,该放松的时候放松,想吃,就要吃得开心。诚然,捉老鼠是猫的天职,但也要分在什么场合,情境很重要。阔别许多年的几个老朋友好不容易聚到一块儿,您却拿出电话不停地在谈生意,啥意思啊?也许桌上其他几位比打电话的这位平时要努力得多,赚的钱多得多,做的生意也大得多,朋友聚在一起吃饭本来是为了放松、为了减压,为了走下餐桌后更为高效地工作,您却在这时候愣充大忙人,未免就很有些本末倒置的意思,难免就让人贻笑大方了。

  再次,多吃鱼、少吃老鼠,有利于缓解猫鼠矛盾,共建睦邻友好的邦交。鱼是水生动物,猫与鱼的生活圈子交集不多,把它们吃了也就吃了,它们也不能从水里跳出来把猫给吃了;而老鼠跟猫是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的,本都是社会的最底层,难兄难弟、抬头不见低头见,有必要赶尽杀绝吗?人类是最为阴险最为残忍的动物,“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猫甚至都远不如狗会讨好卖乖装小可爱,要是把老鼠给给灭尽了,猫的末日也就随之来临了,所以平时要多吃鱼少吃老鼠,这样猫才会活得有价值,活得有尊严。

  据说,德国海德堡大学有一份研究表明,老鼠体内有一种叫做“牛黄酸”的物质,可以增强生物的夜视能力,而猫体内不能自己合成该物质,只能通过吃老鼠进行补充,也就是说,猫如果不吃老鼠,夜视能力就会有所下降,会长期丧失夜间活动的能力,但这也并不意味着说猫在和朋友聚会吃大餐的时候也要嫉恶如仇地去捉老鼠,这样作秀的成分很明显,也难免“投鼠忌器”把自己的新衣服弄脏。

  猫吃老鼠本没错,但如果选择了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那么就不是一只好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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