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帖最后由 永不言败的猫 于 2012-3-14 10:56 编辑
我觉得是这样的,事情究竟是个什么样子我想各位网友如果当时不在案发现场恐怕都不能完整描述,都只能通过他人之口得到。别人的话究竟是不是全部是事实我不知道,也许是也许不是,我不知道,因为我也是和你们一样通过那些途径得到的。如果是事实那么我们的确为那些部门的不作为感到愤慨,我们都可以也有权利联合我们大家的力量,联合舆论的力量去声讨他们甚至可以有权利要求他们公开向社会道歉,犯了错误就要承认,犯了严重的错误更要承认,这是必须的。但是如果不完全是事实的话那么我们就没有理由这么做了,因为无论从哪方面我们都站不住脚。因此我想是这样的,如果要证明别人是错误的,那么唯一的方法就是我们拿出事实来证明自己是对的,我想事实胜于雄辩。对于有事实依据的东西版主如果再乱锁帖我们也可以联合起来要求他们道歉,如果连事实都不能尊重我们天天在这里说个什么劲呢对不?所以为了让版主改正这个行为我们就要拿出现实依据来证明版主是错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