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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龙山文苑原创版发贴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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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9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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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该条例自2005年9月9日起开始实施,如有异议,请与本版版主短信或QQ联系。唐凯南QQ:303090206;普陀山下QQ:542936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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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9月9日
发表于 2005-9-9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发贴都必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
不得散布反党、反社会、反人民言论,不得已侮辱性的语言文字对他人进行人生攻击;尽量保持斯文、高雅的大家风范!!!

新官呵,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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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9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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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0 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这样的规定挖,那像我们这样靠文字吃饭滴人就怕怕了~~~~

六、为提高本站作者的知名度,扩大本站的影响力,版主将有可能将部分优秀作品推荐至其他大型专业文学网站、论坛、文学报刊,以及参加相关的文学竞赛。作者一经发贴,即表明认同并授予版主此项权利,支持该项工作。作品名誉权跟随著作权一并归作者本人所有,稿酬及赛事获奖奖金则无偿捐献与本站,由管理员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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