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同意,根据县人事局太人字[2005]29号文件精神,决定选招中学英语教师8名.现就选招方面的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方案:
一、岗位设置
一律安排在山区中学任教.
二、选招对象及条件
凡户籍在我县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初中以上教师资格条件者,年龄不超过30岁.
企业下岗职工和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分流到实体的人员具备上述条件者年龄放宽到35周岁.
三、选招办法
采取笔试与试教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考英语专业课,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初选
按选招人数的1:1.5初选,成绩并列的全部入选.
3.试教
内容以现行初中教材为依据,试教满分为100分,试教前抽签定课题,备课时间30分钟,试教时间25分钟,有关具体事宜,另拟试教细则.
四、录取
笔试成绩,试教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公布的岗位人数等额录取,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的录取.
录取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依次替补.
五、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05年8月22日至23日,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
3.报名手续:报名时要提供 1)身份证(户口簿),(2)毕业证,(3)报到证,(4)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件,(5)已婚人员要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的计生证明.(6)下岗人员要持下岗证或有关证明,乡镇事业单位分流到实体人员由人事局审核.以上证件均要原件和复印件.(7)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8)报名考务费100元.
4.笔试时间:2005年8月25日,地点:新城小学
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咨询电话:4185423 4185417
太湖县选招教师领导小组
2005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