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26楼天不亮就分手于2006-11-20 06:57发表的: 啊,我以为是酒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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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4楼天不亮就分手于2006-11-22 03:31发表的: 喝多了,醉着了吧,楼上的
引用第36楼绵绵细雨于2006-11-23 12:47发表的: 是不是在石浦大酒店那条街上? 我上次去矮柳工业区坐3路车好象看到一个“一品沙锅”,不知是不是你家的? 要是是的话,下次妹妹可要去看看去~~
引用第37楼雀鸣杨柳于2006-11-23 15:31发表的: 兴宁路上的就是了~
引用第35楼雀鸣杨柳于2006-11-22 14:35发表的: 小样,又在滥用马甲了不是~~ [s:7] [s:7]
引用第20楼雀鸣杨柳于2006-11-17 15:54发表的: 小样的~ 这么说还算不笨哈 .......
引用第38楼绵绵细雨于2006-11-24 08:04发表的: 是在一个十字路口不?
引用第40楼天不亮就分手于2006-11-24 09:19发表的: 呵呵!害得我情多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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