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芳花晓月 于 2009-7-14 23:43 编辑
329# 阳盛艳律师 我知道上次的处理是版主做的,没有关系,如果给版主带来了不便,再次诚恳致以歉意,不过即使版主不处理,我也不准备再发言,只等着事情的结果。其实一直想解释为什么会发这个贴,事情是在4号上午出的,如果当时解决了,不会有5号深夜的这个贴,我也是了解了多户邻居才写的,但是在这里只能向您解释一下,在村里,与两家分别要好的邻居都有,呵呵,真的是各执一词的。但是牛镇派出所走访的那家不用说你也想到是怎么回事了,至今他见到我的当事人都不好意思。但是我的当事人确实在两家争执时,双方都有不好的言语,这点我们也批评了她,现在事情解决了,我们也都希望他们今后和平相处。再次谢谢版主的关心。
结论公布在#318、#319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