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谁砸了我妻子的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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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0 11: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请致电朱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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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0 13: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到市里 太湖的官不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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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0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院长刚上任,这个步子迈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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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0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觉得刘院长是大刀阔斧的改革创新,为中医院动大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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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0 21: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到市及省以上政府说理,太湖没晴天见不到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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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0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际歌非常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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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0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的官官相护太明显,申请调查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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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1 07: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我院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事项的声明

    近期,我们关注到有网帖反映我院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相关言论,现就有关事项做出如下声明:
   
一、我院实行后勤服务社会化是按照各级文件要求执行的。
    (一)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2012〕98号)中规定“综合利用现有设备,探索整合成立县级检查检验中心,推行检查检验结果医疗机构互认,以及后勤服务外包等。”
    (二)县委办、县政府办《太湖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管理办法(修订)》(太办发〔2016〕20号)文件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园林绿化、餐饮服务、保洁会务文印、信息网络服务、公共建筑设施和设备维护维修等后勤服务事务,原则上通过承包、托管等方式实行服务外包,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实行服务外包的不得编外用人。”
    (三)县监察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1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计划的通知》(太编办〔2016〕20号)中没有核定我院后勤编外用人岗位,文件中也明确要求“加大实行服务外包岗位购买服务力度。”我院自2014年3月后一直未自主聘用后勤岗位人员,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是采用非全日制用工临时解决。
   
二、我院此次实行服务外包的服务项目包括卫生保洁、保卫安全、停车管理、物流运送、洗涤服务、电梯运行管理,符合县委、县政府要求,这些岗位实行服务外包后,医院将不会再自主聘用此类岗位人员。之所以将所有可以服务外包的后勤岗位以一个标段一次性向社会公开招标,就是体现我院规范后勤管理的决心,也是“自断后路”,不给任意进人、权力寻租留下空间。再者,对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是为更多的人提供就业机会,也是对大多数人的公平。
三、我院此次后勤服务外包招投标程序合规合法。具体见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四、我院现有全日制聘用后勤人员12人,分布在保洁、护工等工作岗位上,这12人一年总费用(工资、绩效、社保)为501503元,人均支出达41790元。由于医院科室建设进程加快,急需增加保安、洗涤服务岗位后勤人员,至少需要25个人才能满足需要,医院要多支出50多万元。
   
五、妥善安排现有后勤岗位人员。
    (一)此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涉及的岗位对事不对人。涉及的岗位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足额补偿。   
    (二)在招标文件中,我们已明确提出中标物业公司必须优先承接我院现有后勤岗位人员,这类人员与我院解除劳动合同后,将优先安排到中标物业公司上岗。

六、网帖中认为我院在执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时存在断章取义,我们建议其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对于网帖中针对个人人身攻击的不负责任的言论,我院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太湖县中医院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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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医院能据实回复,而不是避重就轻!我们只要求公平公正,依法依规!请问医院能做到吗?????  发表于 2017-3-11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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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1 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她自2014年至今一直在中医院连续工作了13年。没有13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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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2004年到中医院上班的  发表于 2017-3-11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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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1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她自2014年至今一直在中医院连续工作了13年,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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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误,她是2004年到中医院上班的  发表于 2017-3-11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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